點什麼。
馬蹄印就在離老路和偉大之路交接處十幾步不到的荒草叢生的壕溝裡。起先他在草叢裡看到了一個光滑潔白的東西,還以為是塊石頭。但接著,他看見了一個黑乎乎的圓東西,那隻可能是眼窩。所以,那不是石頭,是一個骷髏。
喬納斯嘟噥著跪下來,把它從草裡扒拉出來,仍在工作的井架還在他耳後發出隆隆的響聲。烏鴉的骷髏。他以前見過這個的。天,他懷疑城裡大多數人都見過。這東西屬於愛賣弄的阿瑟·希斯……他和所有其他愛賣弄的人一樣,也需要些自己的小道具。
“他稱之為哨兵,”喬納斯小聲說。“有時候把它放到馬鞍前橋,不是麼?有時候又把它當成掛件吊在胸前。”沒錯。那晚在旅者之家,這小子一直把它掛在身上,那時——
喬納斯把鳥頭翻過來。聽見裡面有東西發出咯拉咯拉的聲音,就好像在說出最後一個孤獨的想法。喬納斯把它一歪,搖了搖,一段金鍊條掉在他攤開的手掌上。肯定是鏈條斷了,所以鳥頭掉到壕溝裡面,而希斯根本沒有費神把它找回來。他很可能根本沒想到會有人發現。男孩子總很粗枝大葉。有時你都不相信他們會長大成為真正的男人。
跪下仔細察看鳥頭時,喬納斯的臉還是顯得很平靜,但其實他從來沒有像此時一樣憤怒。他們已經來過這兒了——如果昨天有人這樣告訴他,他還肯定會嗤之以鼻,認為是一派胡言。既然來過了,他就不得不假設他們已經看到油罐車了,不管車是不是蓋上了偽裝。而要不是偶然發現這個鳥頭,他根本就不會確切地知道這件事。
“當我把他們搞定的時候,他們的眼窩會和你的眼窩一樣空洞,烏鴉先生。我會親手把它們掏乾淨。”
他剛要把鳥頭扔了,隨即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