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3 / 4)

小說:血雨黑淵綠夕陽 作者:瞎說唄

劉大賴黑著臉,“這也不行那也不行的,你說咋辦?不日我娘哪來的我?你也老大不小的了,咋就這麼個沒分寸呢?想咋日你就咋日的說出來也不怕個丟臉?回家俺娘不讓你跪床頭才怪!”

一席話,笑聲更響。

這一對混帳父子,也從此成為笑料。

笑聲漸停,商議也漸趨一致:

一、報復一部分人,尋找事主;

二、延緩數日,等待時機;

三、尋根溯源,分頭堵漏。

這才是真正的好計策,劉莊人分頭準備。

但劉莊人卻沒想到:

——就在他們商議撅人祖墳時,正有數人趁月黑風高之夜,在劉莊墳群上幽靈亦似的出沒著。

世間的任何職業,都有高下之分。

“盜墓”也不例外。

世間的任何一種犯罪形式,都令人深惡痛絕。

“盜墓”無疑是其中的“佼佼者”。

從事職業的原因,自然都是為了生存。人們往往為了生存而不得不做出諸種卑劣之事,但把痛苦建立於旁人身上,僅僅是為了自己活地更好的“卑鄙無恥”,卻是一種“無可救藥”。

其實,嚴格說來,凡從事“職業”而求生的人們,都在把痛苦加諸於旁人身上。無論是何種不為人們讚賞的正當職業,或是雖為人們讚賞卻非正當途徑工作的職業,都必須建立於痛苦之上。

但劉莊墳群上出沒的人,是以“盜墓”為業的人。一如世間任何一種行業都有“正宗”與非正宗的區別一樣,這些人,是正宗中的正宗。

但凡偷盜,均隸屬於“君子門”。君子門下,三十六業九十八法,盜墓業擠身於第十位。

在這些人看來,他們從事的“工作”,其實是最高尚、最仁義正直的。君子門下的三十六業九十八法中,也惟有他們這行不會使人們痛苦於現實。

他們偷盜的是死人之物。

而他們稟行的原則是:

——人,生於塵,歸於土。生者為塵世間一微塵,死者已不再隸屬於塵世。

——既如此,人一旦死去,便無所謂祖宗親情,血緣關係,就不再與任何塵世間有關的事物有關聯。

——所以,盜死人的東西,其實是從死神手中,從另一個世界中,得到塵世間應得的東西。

——醫師,從死神手中搶奪人命,被人讚賞且尊敬;盜墓者由死神手中搶奪金錢以自救,為何要被人唾罵?

——難道人們只能欣賞那些被人救或以有嘗形式去救人的人們,而必須否認那些有自救精神的人麼?若是這樣,人們為什麼還要教導人:能真正救你的,只有你自己呢?

——被人救,等於欠下了一筆難以償還的人情貸款,而自救卻是人類求生中所必要的、必須的,必然的。為何人們竟寧願拖欠一筆人情貸款且永世也無法償還,而不肯做個清正廉明、無牽無掛的人呢?

——難道人類所標榜的正義,其實都是虛偽麼?難道人類天生要自私自利、以為這是我的那是我的而不肯學習大公無私的精神、正視人不過是宇宙間的一分子?為何人們一定/寧可,原諒那些大小強盜們從你手中奪取許多,而不肯原諒這類與另一個世界做殊死競爭,有著大無畏勇士精神的人呢?

他們既然有著自己的一套世界觀、辨證法,當然就不認為自己所做有何不對。在他們看來,之所以選擇夜深人靜時開始與死神競爭,是因這世上虛偽的人畢竟太多,自私自利的人太多主宰世界的也正是那些人,他們也就只能在權利下低頭,搞點地下工作。向現實低頭。

能擠身於君子門盜墓業的人,無疑都是這一行的真正高手。在這些人看來,劉莊的盜墓者,簡直就是一堆垃圾,一堆報廢了數十萬年的機器零件。

劉莊人雖是代代承傳的盜墓者,但他們屬於那類見人吃肉不喝湯就絕不喝湯的人,屬於單純的模仿,對位居君子門第十位的盜墓野之博大精神,根本難知一二。

君子門下盜墓業,必須先學習天文、地理,做到望天知時,望星知地;然後再練習膽量,要求面對任何突發性事件,都不能失去理智,遭遇任何驚心動魄的場面都不能驚慌失措。接著,再學習全套六十種盜墓器具的使用方法,做到熟練運用,靈活掌握。然後,是速度上的要求。

以挖土洞而言,向下直挖十米時,無論遇到何等堅硬的土地,都不能夠超過半小時。洞的大小,可容自己出入,不得多挖少挖,也不得挖的太大浪費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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