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3 / 4)

小說:[小時代]無效年華 作者:水王

,天空灰濛濛的,像是要下雨了。每次這種要下不下的陰天都會讓我覺得沉悶無比,可接收了原來林朝夕記憶後的我,此刻看向天空的心情又不一樣。那樣不均勻的灰色,像是上帝故意打翻了一瓶灰色的顏料,然後又手舞足蹈地用顏料筆肆意塗抹。這樣的顏色總會讓我覺得奇怪,好像補充後的記憶還是缺了什麼東西。

像什麼呢?很眼熟的顏色啊……

何楊瞥見微微皺起眉頭的我,伸手握住我的手腕,面色如常地開口:“快下雨了,我們打的回去吧。”

我低下頭,視線落在他握住了我的手腕的左手,恍惚間記起來他和朝夕在好多年前也是這個樣子——朝夕在左,何楊在右——按理來說這樣一對男女走在一起應該是牽著手的,但何楊從來都只握住朝夕的手腕。

不是牽手,更不是十指相扣。他們之間,不過是類似於朋友之間的挽手。

我能感覺到的,不是何楊不想牽朝夕的手,不是不想和她十指相扣,而是朝夕在排斥。何楊尊重朝夕,默默地遵守二人不牽手的約定;但同時他也在怕,何楊怕朝夕心裡的那個人隨時會把朝夕搶走,所以他選擇握住朝夕的手腕,不讓她有機會去找那個人。

原來,從過去到現在,你一直沒有變。那麼,變的人是我麼?

我順從地讓他把我塞進計程車裡,然後一言不發地和他保持那樣的手勢坐在後座上。我偏著頭透過玻璃窗看著灰濛濛的天空,心裡卻是像打翻了五味瓶一般複雜。屬於過去那個林朝夕的記憶資訊含量太大了,讓我有點一下子接受不了。

恍惚間往玻璃窗上一瞥,竟發現倒影中何楊正看著我。

他的眼神裡包含了太多難以言喻的情感。有對朝夕的愛,有對二人感情的悲傷,有對他們沒有在一起過的遺憾……可是他所有的感情,都是隻對林朝夕一人的。而我,不是那個他記憶中的林朝夕。

這麼說可能有些矯情,可是我真的覺得我是朝夕的替身。

何楊對我那麼好,是因為在他看來,我就是林朝夕,就是他心裡的那個人。可事實上我不是。如果這不是一個遊戲的話,我就相當於強佔了這句軀殼的一個遊魂,我不過是披著林朝夕的皮享受林朝夕該有的待遇。這樣想想我就覺得我真是一個不要臉的女孩子。

在我自我批評的同時,我內心又非常苦澀:既然何楊待我好是因為過去的朝夕,那麼那個叫崇光的混蛋呢……他對我好,也只是因為我佔據著林朝夕的身體麼?

這樣的結論對我來說,會不會太過殘忍了一點?如果他們兩個知道我不是以前的朝夕,他們又會怎樣對我?是繼續把我當朝夕看待還是就此陌路?不管是哪一種,對我來說都是傷害。可是我又多想賭一把,我多想相信他們對我好只是因為喜歡我這個人,而不是因為我是有著“過去”標籤的那個林朝夕。

我多想不管不顧地衝他們兩個大吼大叫,指著他們的鼻子質問他們,但我知道他們一定會當我是個徹頭徹尾的瘋子。哦,也許不會,因為過去的朝夕是個類似於顧裡那樣女機器人的人,他們一定會認為朝夕做任何事都是有理由的。

原來在這裡最大的瘋子是我自己。

原來在進入這個遊戲的瞬間,就註定我會因此而瘋。

****

默默地把何楊送到他家,我在他家門口看他換好鞋子,磨蹭了一會兒還是決定先讓我靜一靜比較好。正要轉身呢,突然間又記起我接下了負責何楊三餐的任務,算算時間也已經可以吃午飯了。

於是我維持著面無表情,問道:“能把筆和紙借給我麼?”

何楊不明所以地看了我一眼,轉身進屋聽話地拿了紙筆遞給我。我乾脆利落地在紙上寫下樓下那家味道還不錯的快餐店的送餐電話,復而遞給他,習慣性地像個老媽子一樣唸叨起來:“這是訂餐電話,你餓的時候自己打個電話叫外賣好了;雖然你的右手受傷了,但是我相信你家一定有名叫‘調羹’或者‘勺子’的餐具,所以這個就請你自己解決——當然,如果你真的覺得不方便的話,可以給我發簡訊。記得,不要打電話。”說到一半我忽然想起什麼,在那串號碼後面又刷刷寫下了我的手機號。

在沒有獲得新技能之前,我是個完全不會做菜的廚藝白痴,所以我和崇光都是打電話叫外賣或者自己去外面找餐館的,從來不自己動手做。久而久之,我就把我們經常吃的那家快餐店的號碼背了下來。

“為什麼不能給你打電話?”何楊的臉色看不出什麼端倪。

“你不希望在你打電話過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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