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楷打起精神,已有差役飛快來報,道:“大人,有人鳴冤擊鼓。”
郭楷正色道:“列班開堂。”
“是。”
順天府大堂,左右三班已經站好,郭楷親自出面,頭戴烏紗,身穿官服,腳踩雲靴,高坐明鏡高懸之下,左右兩邊分別是順天府的推官。
郭楷正色道:“何人鳴冤?”
立即有差役拿著狀紙進來,道:“姓王名祿,京師人士,狀告順天府差役江強。”
郭楷眉眼兒一跳,這江強正是被王蛛殺死的差役,此時有人狀告一個死人,這就值得玩味了。
郭楷已經感覺到有些不妙,不過倒還沒有太過放在心上,稍稍抬手,臉上佈滿寒霜,道:“叫進來說話。”
過不多時,王祿便被提了進來,他拜倒在地,口稱:“小人見過大人。”
郭楷手拿驚堂木,重重一拍:“大膽刁民,你可知這是什麼地方,竟敢糊弄本官?江強已死,你告他做甚?”
王祿忙道:“大人明察,江強曾借了小人的銀子,小人是來討還的。”
郭楷道:“可有字據?”
王祿道:“對方乃是順天府差役,不敢有字據,卻有人證。”
郭楷有些不耐煩,道:“人證是誰?”
王祿道:“這順天府的都頭、班頭、差役人等都可以作證,小人開的是布行,店裡的夥計也可以作證。江強屢屢到小人的店裡,每次都說,手裡週轉不開,要拆借些銀子,每月至少是兩三兩銀子……”
郭楷冷笑:“果然是刁民,人都已經死了,你才來討債,況且他每月借你銀錢,你為何還借?”
王祿道:“大人明鑑,小人若是不借,這店就別想開了,有一次,小人怠慢了幾天,他便拿著刀進來,在小人店裡搜查‘賊人’,足足鬧了幾天,客人們見了,哪裡敢來店裡買東西,他還揚言,這是天子腳下,是順天府的地頭,他便是天王老子,敢問大人,小人敢不借嗎?現在江強雖然已經死了,可是當時他明明說的是個借字,既是有借,總該有還,小人因此前來討債,還請大老爺開恩,為小民做主。”
郭楷心裡大吃一驚,他一時不知這是偶發事件還是故意有人佈局,可是有一點可以肯定,這件事必定要快刀斬亂麻,斷不能等閒視之,原本他在這個案子上花費了很多的功夫,做得滴水不漏、天衣無縫,可是不曾想,人家壓根就不在這個案子上頭做文章,這讓郭楷有點兒不知所措。(未完待續。。)
第三百四十八章:青天大老爺做主
想定之後,郭楷已下了決心,隨即森然冷笑,怒拍驚堂木,道:“無憑無據,只憑幾個所謂店夥計和差役的說辭就說人家欠你銀子,本官是不是也可以說,你欠了本官五百兩銀子,本官也可以尋幾個人證出來證明?這種無稽之談也敢在公堂上賣弄,實在可惡,來人,將此人打出去,再敢如此,嚴懲不饒!”
一聲令下,早已嚇出了一身冷汗的差役如狼似虎地衝上去,他們起先聽到有人狀告江強‘借錢’,這哪兒是借錢,分明就是敲竹槓子,問題就在於,這竹槓誰都有份,不但下頭的差役有,差役敲了竹槓還要送給上司,上司又要送給上司的上司,有人當堂揭穿大家,這還有天理嗎?
於是有人將王祿提起,甚至有人上前狠狠地踹上一腳,將其趕了出去。
郭楷這才鬆了口氣,正待起身回到後衙去,可是還未離座,外頭又傳出了鳴冤鼓聲。
郭楷已經不耐煩了,可是大明朝有個規矩,尋常的訴訟都要先遞上訴狀再安排時間審問,可是擊打鳴冤鼓的卻是不一樣,因為一般擊打鳴冤鼓的懲罰都不輕,所以一般人不敢去敲,可是有人咬牙去敲,這就說明身上有冤案在身,無法沉冤得雪,這個時候官府若是不受理,不只是瀆職,更是翫忽職守,罔顧治下百姓了。
郭楷根本就不想管這麼一檔子的事,可是現在人家擊打了鳴冤鼓,卻不得不受理。他臉色鐵青,方才已經後悔。不該只是把人打出去,該重重嚴懲一下才是。現在無休止的有人敲鼓,這順天府還要不要維持次序,要不要體面。
“這一次,又是誰要狀告,狀告的是何人?”
見府尹大人一臉的不耐煩,一個差役急匆匆地出去,問明瞭情況,連忙來稟告,道:“大人。狀告的還是江快吏,所告之人叫梁長。”
郭楷氣得鬍子都不由跟著嘴唇顫抖起來,吐沫橫飛道:“江強都已經死了,這這些人來狀告,分明是有圖謀,來,帶上來,若是此人不說出個子醜寅卯,本官定不饒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