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4 / 4)

別變的好,否則滿了十八歲還了得?”

我還未滿十八?越活越抽抽了!寒芳止住笑道:“我以後就是變成這個樣子,你不會再對我有什麼想法了?不會再喜歡我了吧?”

“不!”浩然嚴肅認真地說,“不管你變成什麼樣子,我對你的心都不會變。你要相信我……”

寒芳頓時感到前功盡棄,頹然地擺擺手:“好了,好了!不要說了!我明白!我明白!咱們走吧!”

二人走在回去的路上,前面街角的空地上圍了一群人。

浩然原本想繞開,可是愛看熱鬧的寒芳卻一頭扎進了人群。浩然只好搖搖頭也跟著擠了過去。

縣衙門前空的地上跪著三個大人,兩男一女,前面還站著一個人。

女人摟著一個幾個月的嬰孩正在嚶嚶哭泣。旁邊跪著的兩個男人都是臉紅脖子粗,一臉憤憤之色,其中一個還被打得鼻青臉腫。

寒芳擠在人群中聽了半天才搞明白。

原來,這個地方一直有一種陋習。有錢的人可以娶好多老婆,而沒有錢的人家別說娶老婆,窮得只有一間茅屋以避風雨。男女老幼雜居在一室,亂倫的事也時有發生。當地還流行著租妻的習俗。貧窮人家娶不起老婆,為了繁衍後代延續香火,可以租別人的老婆來一用,租金根據女人的姿色來定;租期自行約定,可以年租也可以直到生了孩子再歸還,還有的是生了男孩後才歸還。也有一些因為家裡一時窮,沒有辦法只好暫時把老婆租出去貼補家用解燃眉之急。這樣做原本是好意,可是嚴重擾亂了社會秩序。有的女人被租到了有錢人家,不願意回去;有的因為受不了承租者的虐待逃跑的、自殺的;最讓人頭疼得是有些孩子根本搞不清是誰家的,是男孩有時幾家爭著要,是女孩沒有人願意要。經常還會因為搶孩子,械鬥打殺。眼前這兩個男人,就是為爭奪這個男孩子大打出手。

前面站著的人是亭長,因為女人的丈夫為了搶孩子把租自己老婆的男人打傷,所以被亭長帶到縣衙讓縣令裁斷。

寒芳聽的連連搖頭,這是什麼世道?整一個亂七八糟!

這時,浩然也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擠了過來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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