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遺玉所知的盧俊,大多時候就是一位疼愛她又對她言聽計從的兄長,但私底下,李泰要比她知道的多,比方說,盧俊時不常會同鄂公府上的小公子到平康坊去喝酒,花牌點過,夜也留過幾次。
李泰不以為盧俊是個專情之人,但他不想對遺玉直說,便換了一種口氣,道:
“盧俊宅中添人是遲早的事,是你看的太重,硬將你的期許套用在他身上,你要知道,他不是我。”
李泰一語點破關鍵,遺玉頭頂宛若一盆冷水澆下來,她抓著李泰的手,悶不吭聲,半晌才軟了態度,小聲道:
“他要是喜歡,我也管不著他,但就不能是那宋小姐。”
盧俊遇上宋心慈,除了被利用,就沒過一件好事,她有所預感,兩人再牽扯上,他肯定會被那個女人禍害。
西市不比東都會,貴族很少來往,便沒遇上熟人,沒有騷擾,遺玉同李泰就像尋常百姓一樣,隨著人流,觀賞街頭的千姿百態的花燈,買了不少零碎的小玩意兒,又到安瀾河邊放了一盞天燈,比肩賞月,情到濃時,遺玉才磨磨唧唧掏了去年七夕時候欠李泰的一封情信送他,因著一年一回,用辭難免煽情,洋洋灑灑寫了三大張,是把他遠征在外,自己對他的思念擔憂都盡述其中。
李泰是極喜歡她對自己表露感情,被她成功地討了歡心,半夜回府,也就加倍還了她熱情,事後是叫遺玉後悔不迭,昏昏沉沉睡去之前,暗暗記下,下次絕不寫那麼長一篇,只三兩句真心即可。
第二天早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