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3 / 4)

小說:霸官 作者:蝴蝶的出走

兒,就停在後衙裡。

一座小花園,一眼看盡,花圃漏磚裂石,荷池乾涸長草,四圍的屋廂陷瓦塌簷,就那麼一棵老梅樹旺盛了寒冬,各處顯盡荒涼,毫無人氣。

節南走上涼亭,也不介意石椅多髒,大剌剌就著紅袍一墊坐,等著身後那人湊到自己跟前來。

那人,正是剛才對節南吹鬍子瞪眼,大拍驚堂木的商師爺。穿著九品官衣,彎背踱步的樣子卻半點沒有官威,倒像疲命陀螺,一見那身龐大的紅袍坐定,他立馬捻著嘴上灰白鯰魚須,討好般笑起來。

“小山欸——”

“商師爺。”毫無對方喊她乳名的親近意,節南的聲音平穩,右手從羊皮筒子裡伸出來。

那隻手,不同於臉色蒼敗,尚潤白,但她摘下遮耳帽,劉海亂分時,乍現額頭一條寸長的淡色疤,幾入眉心,平添三分猙獰。

自打節南迴來,商師爺還是頭一回見到這條疤,詫異道,“喲,自古額滿福滿,我記得你小時候長得老飽滿的福氣模樣,怎生破了相貌?”

節南稍微撥弄一下頭髮,那道疤就讓厚厚的劉海掩去了。

她眼睛笑眯起,青削麵容竟剎那流露幾分恬美,又剎那消隱,也消隱了眉頭一絲不耐,淡道,“小時候剛開始跟師父學藝時,不小心磕了一跤。商師爺,您說過好幾回不用我再來了,會自己瞧著辦,上回更是起了誓。可今日聽到鼓聲,反反覆覆又喚著我,讓我不得不來一趟。您老說話不算話,是想跟縣裡百姓一道欺我,也置縣衙地契不顧了麼?”

告她的人太多,縣衙的官差太少,為了省時省力,代管全縣的商師爺乾脆專門設立了一種鼓點,貼在衙門口告牌之上,明著寫好,凡告桑家女娘之人,必須照著鼓點敲。同時又私下跟住在隔街的她通氣,聽到這種鼓點反覆三遍,就請自己上堂,省了衙差來去。

商師爺聽節南這般道,當然要叫屈,“小山哪,我要是欺你,何必等到今時今日。我早跟你說過,靠縣衙包庇只能過得了一時,不如讓大夥兒出出氣。你到底不是你爹,離家那麼些年,誰還能真恨上你?而且你沒覺著,近來告你的人越來越少,讓你安生多了?”

節南嘴角往上一翹,譏誚轉瞬而逝。安生啊,真是安生,安生到心裡生不出煙,直接一把燒成飛灰了!

商師爺從來讀不出這姑娘的心思。

全縣有一大半地,包括縣衙在內,曾經歸桑節南她爹桑大天,現在歸桑節南。

按南頌法令,女子也是合法繼承者,若父母兄弟皆不在,財產自然由女兒繼承。不過,五年內若無人認領,財產視為無主,由官衙代收分配。以土地為例,現租戶無需費一分一毫,優先獲得所有權。

誰知桑家么女突然回來了,好死不死正踩中五年這個點,順理成章,成為鳳來縣最大的地主。

商師爺這才不得不小心伺候著。

他不像安姑那些眼皮子淺的東西,明明佔著桑家地,卻以為老天庇佑,更見桑節南沒脾氣沒膽氣,能為了那麼點小便宜,滿足那麼點好勝心,把偷雞摸狗那麼點屁大的事往人頭上扣,就覺著洩憤了。

南頌以法治國,他懂法,所以明白,只要眼前這姑娘認真追究,鳳來縣老百姓都得吃不了兜著走。

南頌法最厲害的一條,就叫“父母罪,不及子女”。

也就是說,哪怕這姑娘的爹禍害天下,跟這姑娘卻沒有半個子兒的關係。

桑節南看商師爺眼珠子亂轉,彷彿知曉他那盤算珠子怎麼撥,瞭然一撇嘴,“罷了,小山也不過說些氣話,師爺莫往心裡去。若非您的照拂,真按平常案子來審,別說偷一隻雞,就是偷安姑院裡一根雜草,一旦接了狀訴,那都得送到成翔府推司官手裡去了。雖說最終必然審得小山無辜,卻也煩不勝煩。”

商師爺嘴角就笑翹了起來,“可不就是這麼說嘛。咱這會兒縣太爺從缺,本該設著推官,也無人擔當,要不是山高皇帝遠,加上邊境戰事吃緊,知府大人臨時授我便宜處置全權,哪是我一句話就能判定的呢。”

同時,他心中暗道,這姑娘不愧是自小出去的,慶幸自己一開始就沒怠慢她。

南頌任何一樁案子,不分大小,一旦確立,程式十分複雜。然而鳳來縣讓群山隔斷,並不富裕,雖屬南頌,又鄰大今北燎,處於三不管地帶,民眾多文盲法盲,對時事變化冷漠。

“不過,一百文一隻雞,著實貴了些。小山的家底,師爺您最清楚不過,桑家本是交稅大戶,只是今時不同往日,我又偏生沒用,手裡拿著那麼多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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