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部分(3 / 4)

揍了,該是多麼痛快的一件事。

“笑什麼?”

我趕緊低頭。我一個好人哪,怎麼會被他們逼得變態了呢?

“我當兵的時候才十三歲,到了部隊要吃好吃飽我選擇去炊事班,養了兩年豬。當勤務兵當了兩年我就不幹了。薇子老爹覺得奇怪,為什麼我要去當汽車兵。做他的勤務兵比汽車兵有前途多了。知道為什麼嗎?”

我搖頭,不明白。

“汽車兵有錢。我膽子大得能把油車開到加油站賣掉一半箱的油。小時候家裡窮,大哥穿完的衣服我穿,我穿了再給三弟穿。我們哥仨讀警校,我十三歲當兵都是為了省錢。所以,我發誓這輩子一定要有錢。任薇子老爹用什麼人生大道理教育我都不聽。後來那老傢伙趁著全軍大比武我得了散打第一名的機會把我整特種部隊去了。”夏長寧悠然笑著,特種兵又如何?老子就不當警察不當國家機器,尋死覓活退伍。還是要開公司掙錢。”

他說起家裡情況時,聲音就低了下去,連空氣裡都瀰漫著一股傷感。

十三歲,為了省錢當兵,在部隊受了多少苦?這一刻我覺得夏長寧很可憐。

夏長寧的聲音突然就溫柔了:“福生,就是這樣的眼神。”

什麼眼神?我莫明其妙。

“明白了?”

“什麼?”

“我鍥而不捨追你的原因。”

聽完他的故事理論與下結論式的問題,我還是不明白,隱約感覺到什麼又飛快的跑遠了抓不實在。

玫瑰

聽完他的故事理論與下結論式的問題,我還是不明白,隱約感覺到什麼又飛快的跑遠了抓不實在。

他呵呵笑了:“怎麼樣,一年就成了,你要真不喜歡我,我也不粘你。就當是沒緣份。”

“三個月。”

“成交!”他答應得極為痛快。

我馬上後悔。就像逛商店,老闆說,這衣服一千,我隨口說五百塊還差不多,其實一百塊就能買到,而最最要命的是,我還沒打算買這衣服哪。

但是話已出口收不回來了。夏長寧就像奸商一樣馬上板上釘釘地結束了他的故事:“走吧,籤份協議。”

我不明白他的意思。

夏長寧悠然地說:“我覺得和你籤個協議再公證一下比較好。畢竟女子與小人是一般難養的。”

我的臉刷的紅了。腿有點發顫,我膽怯了。

“協議內容很簡單。我幫你查丁越的事,你做我三個月女朋友。三個月後你要是不愛我要分手,我夏長寧絕不糾纏你,白紙黑字各執一份。如何?當然,你可以有附加條件,比如,夏長寧不得對你弄一根手指頭等等諸如此類的。對你有利的條件你儘管提。”

“哪個就不用了吧?”

“福生,我是生意人。在商言商。”

我被他稀裡糊塗繞得不知道這事怎麼就說到這個份上了。

和夏長寧真的簽了份協議。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我答應做他三個月女朋友,其間他不能違揹我的意願做我不想做的任何事。三個月後若不能繼續交往,任何不方不得糾纏影響對方的生活。

看起來對我有利。附加條件是夏長寧查清丁越這件事。

我看了又看,看得夏長寧悶笑:“要不要找個律師幫你看?”

我臉一紅,不是不敢相信他嘛。再說,我還從來沒簽過這樣的合同與協議。和學校的合同都是爸媽代簽的。

“今天折騰一下午了,你願意和我一起吃晚飯嗎?”

夏長寧極為有禮的問我。

我瞟了眼協議,腦袋還有點迷糊。

“按協議辦事,你要是不想和我一起吃晚飯,我就送你回家。”

“回家吧,累了。”情勢直轉而下,我想回家好好想清楚。

他二話不說開車送我回家。

到了家,他停車溫和的說:“把協議拿來。”

他又要幹嘛?

夏長寧嘆了口氣,把我一直捏在手裡都沁出汗的白紙片拿過去撕成了兩半:“瞧你緊張的樣子!我幫你查丁越的事,不勉強你。三個月什麼的,別當真了。”

他又有打什麼歪主意?

“福生,你是我見過最單純的女孩子,可能是我在社會上混久了,認識的女人社會氣太足,所以才會覺得你好。不過,女人多的是,何苦讓你我都不舒服?這事我幫你,就當是認識一場吧。”

在他誠懇的說辭面前,我覺得自己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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