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部分(1 / 4)

小說:我回古代做棄婦 作者:淘氣

就這樣跪在囚車中度過兩日,他想,已經不用斬首了,就這樣死吧——只兩日,他已被烤得快要乾裂,奄奄一息等待著死亡的降臨。

骯髒的臉上滿是平靜,成為世人矚目之人?他還是想,因為他想從母親臉上看到驕傲又滿足的神情,那是他的願望,永遠都實現不了的願望,遙遠得像一個夢,而他希望就在夢中死去……曹適閉上了眼睛。

偏偏有人不遂他願。

面上投下一片黑色陰影,讓他感覺到稍許涼爽,他本能的微微睜開眼睛。模糊見著面前是一個眉目清秀的少年,正款款站在傘下,身形高挑瘦弱,看上去比他小得多,穿得卻是華衣美服,神色沉著。

哼,又是哪家的公子少爺,被叫來看看他這個殺人犯,這副嬌滴滴的娘們身板,也需要用個殺人犯勵志麼?也不怕尿褲子?

少年細細打量他一番,目光落在他雙臂,緩緩開口:“你就是曹適?”

曹適本懶得看他,卻被他冰涼的聲音一驚,不由的睜開眼。

少年面帶微笑,卻目光如冰:“你可知弒父之罪,是要斬首的?”

曹適木然點點頭。

“怕死麼?”

曹適想說“不怕”,開口卻是嘶啞的:“啊。”

被曬了三日,滴水未進,他的嗓子已然失聲。

少年示意身邊的人遞過一壺水,緩緩倒從曹適嘴邊倒下。

水緩緩流淌,曹適本以為自己已對死亡毫不在乎,在這壺清水面前,求生的慾望以讓他羞恥的速度迅速蔓延過整個身子,他本能的貪婪吮吸著甘冽清水,啜啜有聲。

少年終於露一絲微笑:“現在,你的命,是我的了。”

不知道用什麼方法,他居然救下了他,囚車被抬往一座臨宮府邸,曹適才知曉,那個少年,是三皇子,容嶽術清。

他的命,從此是他的。

三皇子有意訓練一批強弩手,成一強弩營,作為禮物送給皇帝擔任皇宮護衛,此刻只缺一位臂力在常人之上的弓手,拉動那最重最強悍的一把弓弩——他百般打聽,終叫他在最後一刻發現了囚車中的曹適。

曹適天生神力,尤其臂力驚人,每日搬運貨物,簡直浪費了他的天賦——三皇子不在乎他年紀偏大,請來最有名的善弓好手訓練曹適,不負他望,只三個月,便大有長進,天生是使弩的材料,而後進步神速,瞄準,拉弓,幾乎每日都有變化,不出三年,原本教他的師傅,都敗在他手下。

最後一次與師傅相競射鷹,三皇子在一邊靜靜觀看,曹適箭出,那迅速飛出的獵鷹在斜身上天的那一剎那被射穿,三皇子依舊不動聲色,臉上掛著平日常見的笑容,然而他知道三皇子是滿意的,因為那次之後,三皇子便正式把強弩營交給他管理,上奏求封驍騎尉,表面是家奴,實際上整個強弩營統領。

並且,最重要的是,三皇子並未將強弩營送進宮中,而是偷偷養在了手下。

同時王爺養的還有步兵營,善近搏,與善遠攻的強弩營相輔相成——三皇子笑稱他們是他的左膀右臂。

他統領著三百七十名強弩手,他則是那第三百七十一個,曹適是嚐到了榮耀的滋味,即使三皇子低調行事,府內人只有少數人知曉強弩營的存在,卻沒有人知道強弩營之詳事。

他更是如空氣一般——他從不在王府內出現,而是在遠離主府的隱蔽營房,只有出任務的時候,王爺才會飛鴿傳書。

強弩營內,所有人見著都得低頭的是他,被別人恭恭敬敬行軍禮的是他,可以對著手下大聲呵斥的還是他,強弩營是他的天地,他得到三皇子的賞識,得到了從前想都不敢想的東西——金錢,女人,舒適的生活,曹適的心前所未有的飽脹,他神采奕奕的在這片天地中翱翔,期望闖出更大的一片天。

他無比滿足。

直到六年後,那日,二十八歲的他第一次被三皇子帶入王府。

那時三皇子滿二十歲,剛被冊封為和親王,又封納側妃蘇爾氏,皇帝特意賞賜一座府邸為禮。

那是一個秋末黃昏,陳風漫漫,黃葉蕭索,天光漸薄,金光斜照。

王爺府邸,果然不同,紅磚高牆,魚鱗青瓦,做工精細,用料考究,隔扇門窗,雕樑畫棟,塗色漆金,前後有廊,主屋輝煌,樓閣玲瓏,讓他看得心中嘖嘖讚歎,心想到底是皇子,畢竟與自己平頭下人不同,住得都如此講究,一個欄杆都要雕刻得精透異常。

他跟在三王爺身後,踏上一條湖上長廊,陽光斜斜照過來,將二人的身影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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