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傻嗎?萬一你跑了怎麼辦?我找誰要錢去?”
程偉忙擺手:“不會的,不會的,我一定會回來,就二千塊,又不是二萬,我不至於為了二千塊錢逃單。”
“噗嗤!”旅店老闆恥笑出聲,他想也不想就拒絕,“不行!你這樣的人我見多了,沒錢就沒錢,裝什麼大佬!趕緊交錢,不然我可要報警了。”
“你!”程偉的臉被氣成豬肝色了。
按道理來說,他應該早就習慣別人侮辱了,但被一個廉價酒店的老闆這般看不起。他還是難免心裡不舒服,但又不敢懟回去。
旅店老闆看他這慫樣,再一擊,“你什麼你?你白吃白住,還有理了?我可不是說假的,給你三分鐘的時間,打電話找人來幫你付房費,不然我真報警了。”
程偉要是能找到人來給自己付房錢,就不會站在這裡仍由旅店老闆侮辱自己了。
自一個星期前,奇森酒店那事後。程偉就知道自己恢復了自由身,也不在躲躲藏藏的了,加上他身上還有幾千塊錢,他便沒回家,住進了這家廉價旅店住了下來。
他愛賭又愛嫖,舉債一千萬的事還讓他心有餘悸。雖然一時不敢再進賭場,但為了慶祝自己恢復自由身,他住下後,根本沒有想任何後果地,就剩下的錢找來一名小姐,亂搞了好幾天。
那找來小姐手腳不乾淨,離開的時候,乘他睡著,將他身上唯一值錢的手機都給偷走了。
沒了手機,對程偉來說,簡直跟沒了命一樣。
他不愛動腦,所以從來沒有特意去記一個人的聯絡方式,包括他老婆、孩子。手機被偷了,也就意味著他沒了他所有聯絡人的方式。
這不就跟要了他命一樣嗎?
他沒辦法給林薇薇打電話訛錢,又聯絡不上程小玥,他有回家找過程小玥,但是到家門口根本不敢進去,之前因為他斷了一隻手的兄弟家屬堵在他家門口要他賠償。
沒有地方去,他只好又回來這家旅店了,想著能多蹭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