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單方面斷絕了父女關係,也就是姍姍向陳投幣宣佈斷絕父女關係,而陳投幣並沒有承認,也沒有辦理法律手續的。那已經是七年以前的事情了。那一次姍姍的母親藍懷玉找陳投幣說離婚的事情,陳投幣並沒有猶豫就答應了。他後來提出一個條件,要姍姍跟他。那時候姍姍還在高校唸書,週末回家,媽媽和她商量的時候才知道這一件事情。她死也不同意。
“姍姍,你要聽話,”藍懷玉說,“我現在已經決定去加拿大了,手續都基本上辦好了。但是我到了加拿大具體做什麼還沒有明確呢。我身邊錢又少,如果帶了你去,一年半載找不到事情做,那不把我們兩個都餓死?我一個人去,少一個人的花銷,畢竟可以堅持得久些。即使受苦受難,也只是我一個人,我怎麼捨得我的寶貝女兒也和我到一個前途未測的陌生國家去呢?媽媽不是不愛你,也不是不要你跟著,實在是無可奈何的事呀。你讓媽媽先去,等工作情況明朗了,生活穩定了,你的學業也完成了,那時候如果你還願意去加拿大,我就回來接你。媽媽只有你一個女兒,我也不願意把你丟在萬里之外,我也希望你一直陪在我身邊呀……”
藍懷玉越說越哭,最後聲音顫慄,語不成句了。姍姍也哭著,但是她沒有說話,她的沉默就是反對。後來,藍懷玉在她上學期間走了,臨上飛機的時候才往她的宿舍打了一個電話,當時姍姍不在宿舍,她的同學接了電話,後來告訴了她。姍姍當時又氣又急又恨,昏了過去,被學校送到醫院。學校同時也通知了陳投幣。姍姍在醫院醒來,第一眼就看見了陳投幣的面孔,她想到母親之所以傷心別離,就是因為陳投幣的背叛,不由得更加重了對稱投幣的憤恨。她要求護送他來醫院的學校系主任張德輝教授作證,宣佈和陳投幣脫離父女關係,而且立逼著陳投幣點頭。張教授什麼也沒有說,只是把陳投幣勸離了病房。陳投幣並沒有同意斷絕父女關係,但是在姍姍心中,父女知青已經無可挽回地斷絕了。陳投幣打電話到學校,她從來不接。陳投幣到學校裡去見她,或者派了人去找她,她也躲著不見面。放假了,她實在沒有地方可以去,才回到家中。她也不願意回到西嶺后街的老房子去,因為那兒住著另一個使她的母親遠渡重洋的人——吳翠花。在白馬大樓上的那一套豪華的房子裡,姍姍和陳投幣像一對陌生人一樣地住著,她從來不找陳投幣說話,陳投幣偶爾問她話,她也不理睬。陳投幣基本上不在家裡吃飯,姍姍自己做了自己吃,也不管他。後來陳投幣另外弄了一套房子,白馬大樓上的那一套就留給了姍姍,他也極少涉足了。從此,一家三口人,母女各處一國,父女各處一室,形同散沙。
藍懷玉離國之初,姍姍也怨他,但是她向來和母親的感情很深,後來也漸漸明白了母親的決定是無可奈何的,因此那一腔怨氣也漸漸消失了,而依戀與思念與日俱增。她從小具有文學天賦,家庭變故與親情眷戀又增加了她表達的慾望,再加上和邵龍鍾若續若斷的愛情產生的迷惘,也成了她不得不寫的材料,這些使她逐漸把文學當成了工作之餘的主要追求。看的書多了,國家觀念增強起來,她因此雖不喜歡西安,也不願意去加拿大找母親,考到白馬公司的基層當了一名普通職員,過著出戶進門孤獨無依的生活。
姍姍因為恨陳投幣,有意疏遠他,故雖然近在咫尺,竟形同路人,她有時候偶然和陳投幣路遇,雙方連招呼都不打一個的。而現在為了鬱青要去求陳投幣,她是說什麼也不情願。可是如果不去求他,又面臨兩大難題:一是害怕鬱青拋棄她,她曾立志此身只交給一個男人,如果有變故,要麼終生不嫁,要麼自殺;二是害怕鬱青發生不測,他既然可以自殺第一次,也就可能有第二次,除非生意成功了,即使他不在自殺,因為這一次挫折而沉淪下來,也是姍姍不願意看到的。她思前想後,愁情漸疊,獨自垂淚到天明。早上七點多了,她還沒有想出一個可行動的辦法來,只好打電話向母親藍懷玉求助。
第三十九章
鬱青不說話,披衣坐起來想著,姍姍等了他半天,終於忍不住了,說:“你是不是不愛我,不願意和我結婚?”
鬱青見她著急了起來,連忙說:“就你心多!相處了這麼長時間,我愛你還是不愛你,你看不出來嗎?可是你想過嗎?結婚就意味著要建立一個新的家庭呀,你想到了要以一種什麼樣的家庭來面對這個社會了嗎?一旦成了家,旁人就會議論,那一家的丈夫是誰的兒子,妻子是誰的女兒,丈夫是幹什麼的,妻子是做什麼的,房子有多大,傢俱有多少,都要有一個名份呀。”
姍姍聽了,覺得他說得也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