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部分(1 / 4)

小說:彭德懷傳 作者:蝴蝶的出走

但在他個人思想上,卻對這一區別身份的標識,感到厭煩。他總擔心這種形式會影響上下級之間政治平等的關係,擔心妨礙軍隊同人民的親密聯絡。在一些外事活動和隆重典禮的場合,按照軍隊條令規定都要穿禮服,每遇到這種情況,他都流露出很不愉快的情緒。他在同幹部談話和閒談中曾多次說:“我這個人並不需要這個‘牌牌’,我也夠不上什麼元帥,如果要評的話,也很難說評個什麼‘將’是合適的。但這不是個人問題,倘不評一些元帥,那就會使一些人難得依次評下去。”1959年6月1日,他在同阿爾巴尼亞國防部長巴盧庫談話時還說:“我不喜歡人家叫我元帥,這是戰爭的結果,是學人家的,我不喜歡肩上這兩塊牌牌,將來會沒有的。”

全軍高階將領評定軍銜,是彭德懷花費精力最多的事情之一。在1955年軍官評銜的時候,解放軍已經走過了28年的戰鬥歷程,高階將領各有自己的特殊經歷,來自不同的革命根據地和方面軍以及地區部隊(東北抗日聯軍、海南瓊崖縱隊、兩廣縱隊、陝北紅軍、雲南填邊縱隊、新疆民族軍等),即通常所說的“山頭”。這些情況在條例中根本無法涉及,而在評定軍銜時卻又是絕對不能有所忽視的。否則,評銜的結果就達不到增強團結、提高積極性的目的。

元帥和大將的授銜名單,是由中共中央書記處提名,經過政治局審議確定,彭德懷只參加討論發表個人意見。而1000多名將軍,特別是其中幾十名上將的授銜名單,則必須由彭德懷主持擬定,上報中央政治局。從1955年春天開始,彭德懷帶著總幹部部擬製的名單和幾個方案,分別拜訪每位“老總”同他們磋商每個高階將領的軍銜,研討那些帶有爭議人員的方案。對於少數有特殊情況的將領,彭德懷還直接和本人交談,聽取意見,提出組織上的考慮,消除思想上的誤解,使其心情舒暢。

全軍近百萬幹部的軍銜評定,在羅榮桓的主持下,經過深入細緻的工作,反覆比較,綜合平衡,進展順利,效果良好。在1000多名將軍中,授銜以後公開認為自己偏低的只有極少數人。還有自認為評得過高,主動要求降低的。裝甲兵司令員許光達,被評為大將,他幾次向中央軍委寫報告要求降低,彭德懷請他來當面解釋,才答應接受,但是最後仍堅持自行降低一級薪金待遇。總幹部部副部長徐立清,按條例規定應評為上將,在討論名單時因需要減少上將名額,他即以自己是主辦評銜工作的,不能“近水樓臺”為理由,誠懇要求把自己降為中將。彭德懷曾幾次找他談話,但由於他一再堅持,最後還是改為中將。當時在正兵團級幹部中,他是僅有的幾名中將之一,其他都是上將。這些老將軍不計較個人名利的高尚品德,為中國人民解放軍全軍幹部樹立了楷模。

在實行軍銜制的過程中,對彭德懷不滿意的,是一部分婦女工作人員。30多年以後,仍有人悻悻然。她們的意見主要是針對1955年初《國防部關於處理和留用婦女工作人員的決定》的。《決定》中有兩條硬性規定,使她們感到特別不快。一是說,在軍、師及其以下的機關、部隊,除師屬衛生營外,不論擔任何種職務的婦女工作人員,應一律調離部隊,分別按轉業或復員處理,並限於1955年6月底以前處理完畢,“期限滿後未處理者,停發薪金”。另一是,“在軍以上機關或後勤部門,現在擔任各種職務的婦女工作人員,凡不符合該決定所指的範圍者,均應作轉業或復員處理”, “至195 年12月31日止仍未處理完畢者,一律停止供給”。這裡的“停發薪金”、“一律停止供給”兩句,未免有傷感情。對於那些不適合授銜條件的女工作人員,早在 1952年12月全軍參謀長和政治部主任聯席會議土,就已確定全軍11萬女軍人,在1953年安排10萬人離隊,餘下1萬人在授銜前,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不同安排。到1955年初,經過了兩年的思想教育和細緻的工作處置,絕大部分女軍人都己各得其所。彭德懷簽發的那個《國防部關於處理和留用婦女工作人員的決定》,硬性規定限期處理完畢,便是在這樣情況之下作出的。

彭德懷最珍貴的紀念品之一,是長期鎖在保險櫃裡的一枚“一級紅星獎章”。這枚獎章是1933年8月1日根據中華蘇維埃中央人民政府7月11日的決議,作為紅軍中有特殊功勳的指揮員而授予的。

對於勳章、獎章制度的建立,彭德懷認為在軍隊建設中是必不可少的。1953年4月,副總參謀長李克農向彭德懷彙報許多默默無聞、忠心耿耿的情報工作人員的英勇事蹟。彭德懷滿懷深情地說:“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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