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郭炳生,14歲,替其撫養成人,後參加紅軍,在粉粹國民黨第四次‘圍剿’後,叛變投敵,子不如父,甚為可恥!”⑦
彭得華回到家裡。伯祖父已去世,大弟在湘潭捻棕繩,二弟在家務農。彭得華問鄉里的情況,父親嘆了口氣,告訴他:“官府預徵田糧,東家就加租。羊毛出在羊身上,總是作田人吃虧。東家每畝加租二斗到三鬥谷,作田人交東家押租銀子,每百兩息穀五石;作田人向別人借銀子,每百兩息穀卻要十二石,這兩頭削,作田人還不窮嗎?”⑧
彭得華在家務農。82歲高齡的祖母,有一樁心事:要彭得華成親。彭得華應允了,但提出一條:人要我自己選。
離彭家圍子半里遠,群山環抱之中,有個楠木衝,住著彭得華的好友劉玉峰。他倆從小在一起拉排子車,後又同在西林圍修堤。劉玉峰家境貧困,兩個妹妹給人作童養媳,受盡折磨,早早離開了人世,家中還有一個細妹子。給彭得華作媒的人很多,他都不同意,有人提到劉家細妹,彭得華一口答應了,說:“劉玉峰長得挺好,人也好,他的妹子像他,我不看了!”以後,他還是相了一下親。
1922年農曆三月初七,彭得華與劉細妹成婚。劉細妹才12歲,不識字。婚後頭一年,彭得華只把她當小妹妹看待,教她識字,讀書,鼓勵她放了腳,又為她取學名為劉坤模,希望她成為一個思想開通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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