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部分(3 / 4)

小說:權力之門 作者:冷如冰

他到校演講,但那只是應付,這個人骨子裡很傲,看不起我這種土生土長的人。他來過學校兩次,另外開會時見過三次,但都是泛泛之交,倒是他的兩個學生方利成和鄭騰育,我們常有郵件來往,他們分別找我約稿,路過省城時也會來見我,我出差去首都時,他們也會在看我。我總結過我與他們的關係,猶如汪洋大海中的航行,我們的方向一樣,但分乘的船不同。”

徐浩東道:“校長,我看過你所有的學術文章,我同意你的說法。”

“所以,你別把我的突然到訪當成壓力。”陸興恕道:“你是政界人士,必須對組織負責,而我是黨外人士,你的政治與我的政治不是同一回事。但是,浩東,我也要請你理解,有人以為我解決社科院院士為誘,讓我來跑這一趟,對方又多次幫過我,我抹不開面子啊。”

“校長,你不要有任何顧慮,我可以由衷地說,我非常非常地理解你。”

點了點頭,陸興恕問道:“浩東,我只想知道,邱方鄭三人事件還有沒有迴旋的餘地?”

第0274章 決不手軟

徐浩東猶豫了一下,陸興恕馬上明白徐浩東為什麼猶豫,“浩東,我為我自己,不為別人,更不為邱方鄭三人,如果讓你為難那就算了。”

“校長,基本案情是這樣的,邱方鄭三人與四名女性在一起,全部都是一絲不掛,一邊聚眾吸毒,一邊聚眾*。激ng cha當場搜出**一百三十七克和激a 激苯丙胺兩百三十九克及一批吸毒工具。此外,他們還攜帶著十一份國家絕密和機密檔案,以他們三人的身份和檔案的密級,他們不該持有這些檔案。也就是說,他們至少涉嫌觸犯了刑法裡的四條。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條,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非法持有國家絕密、機密檔案、資料、物品罪。刑法第三百零一條第一款,聚眾*罪。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條,非法持有毒品罪。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條第一款,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罪。”

一邊說著,徐浩東一邊從電腦上調出相關shi pin,陸興恕看罷,不禁倒吸了一口冷氣。

“校長,我們雲嶺市上下一心,我這個市委書記哪怕從此萬劫不復,也不會放走三個犯罪分子。”

少頃,陸興恕站起身來,長嘆一聲道:“慚愧,我慚愧啊。”

徐浩東也急忙起身,“不知者無罪,校長,你不能這麼說。”

“不,我要向你道歉。”陸興恕竟然朝著徐浩東鞠了一躬。

“校長,你想折殺我啊。”徐浩東上前扶住了陸興恕。

“浩東,我馬上走。”陸興恕道:“如果你還看得起我這個老師,你就當我什麼都沒有說過,不,你就當我沒有來過。”

不管徐浩東如何勸說,陸興恕堅持要走,態度堅決,最後徐浩東也不再勸留。不過,徐浩東不放心,打dian hua叫來保衛科長,命令他親自開車送陸興恕到火車站,直到陸興恕上車。

送走陸興恕,徐浩東鬆了口氣,他心裡巴不得陸興恕離開,越快越好,在這非常時期,那一點師生之情不值一提。

徐浩東出了辦公室,發現門口多了一位保衛人員,電梯口也有一個,他笑著搖了搖頭。乘電梯來到地下停車場,發現停車場裡也多了兩個人,還是流動式的。

開著破桑塔納轎車出了市行政中心大樓,沿著人民中路朝北開了幾百米,迎面突然出現幾十輛計程車,徐浩東將車停到了邊上,他估計這應該是“那幫人”到了,就是楊凌局長dian hua裡說的從火車站出來的人。

徐浩東將車掉頭,遠遠的跟著那些計程車。

原來,那幫人真是“邱方鄭三人”的徒子徒孫,他們的目的地不是公安局,而是市行政中心大樓前的市政廣場。

接著是熟悉的套路,一百多人,分工明確,有拉橫幅的,有網路直播的,有向路人發傳單的,有拿著喇叭大喊大叫的……

徐浩東的車剛開到廣場邊上,就有兩個人冒了出來,徐浩東趕緊剎車,停晴一看,其中一人是市公安局長常務副局長楊四海。

楊四海鑽進桑塔納轎車,毫不客氣地埋怨道:“徐書記,你這是想給我們添亂吧。”

徐浩東哈哈笑道:“老楊,我正是這麼想的,我是市委書記,我目標大嘛。等我上去與他們糾纏一番,他們衝我動手,你們再一擁而上,不就把他們全給逮起來了嗎。”

“徐書記,我們也正是這個意思。”楊四海笑道:“不過,當誘餌也輪不到你徐書記出馬,我們自有安排。這一片由我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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