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2 / 4)

小說:結婚十年 作者:精靈王

“什麼事?”他看著路汶,自有一股威嚴。

路汶看著穿戴整齊的他們,傻了眼,訕訕地退到一邊,一聲不吭。

“男的帶回局裡。”

“去套件大衣。”林小陽對男子說。外面還下著小雪,人就這樣帶回去,怕是得凍死。

“你時間很多嗎?”韓時看著他,“就這樣,別穿了。”

“警察大哥,我和女朋友在一起,犯什麼法了,說清楚,再帶我去局裡也不遲。”

“囉嗦什麼,有話到局裡再說。”林小陽拽著他的手銬往前拖。

韓時身邊的女子也開口了,“韓時,別以為你是我哥,就可以利用職權管我的私生活,你這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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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心媛,你出息了,竟然給我講法。好啊,回家你給我慢慢講,我有的是功夫陪你。”韓時扯著她就出了房門。

韓心媛說完就後怕了。在家,她是小公主,父親寵著,母親慣著,可從小就怕大她九歲的韓時。要說,韓時對她也不兇,就是不愛搭理她。

看見身邊的同學和哥哥姐姐相親相愛,她內心很渴望韓時也能像他們一樣。可惜,她的哥哥總是一副千年冰山的樣子,害她不敢親近。久了,就成習慣了。

可女孩子小心眼的毛病,她還是有的。因此,時不時地會向張秀琳打小報告,內容無非是哥哥今天又好晚回家,和誰誰誰出去玩了,或者是哥哥不幫她做事,欺負她之類的。張秀林還就偏聽偏信,韓時輕則捱罵,重則捱打。都說手心手背都是肉,韓時還是男孩,怎麼在他媽眼裡差那麼多?

這,也是有緣故的。韓心媛可是張秀琳心心念念盼了好幾年,才盼來的。生下韓時後,她就想再生個女兒。可不知什麼原因,多年都沒有懷上。夫妻倆人都是國家公職人員,又趕上了計劃生育,本不允許生第二胎的。可誰讓張秀琳是少數民族,所以有了指標。

好不容易懷上了,還不得當寶貝,因此韓心媛從小可是真真正正的嬌養。

回到家,韓時帶她去了二樓的露臺,“說吧,對我有什麼意見,今晚一次說個夠。”

韓心媛也豁出去了,“說就說,我都二十歲,早就成年了,我有享受性福的權利。”

“性福的權利?那也得看物件。剛才那男的,我沒看錯的話,快四十了,你是找男朋友,還是找老爸?”

“我喜歡成熟的,不行啊?”

“行,你喜歡誰是你的權利。不過作為哥哥,我也會一管到底。那蟲精,就讓他在局裡好好呆幾天。”韓時說完後,也不看妹妹,就走了。

韓心媛見他面色暗沉,心裡一寒,立即就噤若寒蟬。

蘇小燕最近幾天的業務特別繁忙,幾乎沒有空閒的時間。說來也奇怪,最近幾天,北區公安局有幾個警察打電話要她的車。她想來想去,估計是韓時給介紹的業務。

明明那晚,倆人處得並不愉快。他怎麼會幫她?想不通,她就不想了。蘇小燕做人有個最基本的原則,那就是跟誰過不去也別跟錢過不去。

這天交了車,路過肯德基時,她買了一桶全家桶,是蘇武最愛吃的。推開家門,她就喊:“小武,看我給你買了什麼?”

屋內靜悄悄地,她廚房,房間尋了個遍,一個人也沒有。父親不在,蘇武也不在,都跑哪兒去了?

擱下手裡的東西,她跑下樓。一般情況下,蘇武會在小巷深處的一棟單位房前的空地邊玩,那裡有一些體育器械,還有不少小朋友。

蘇小燕到的時候,見蘇武一個人傻傻地坐在石凳上,羽絨服溼淋淋的。

“怎麼了?小武。”她衝上前,蹲下身,抱住他。

蘇武眼睛紅紅的,“他們不跟我玩,還拿水槍射我。”

“是誰?”蘇小燕起身,朝著不遠處的一群男孩大聲喝道。

領頭的是個十三四歲的少年,吹起口哨,“他是個傻子,誰愛跟他玩。”

蘇小燕跑上前,揪住他的衣領,“你給他道歉。”

少年伸手反握住她的手腕,“你也傻了,快放手,不然我對你不客氣。”

蘇小燕兇狠狠地盯著少年,“我給你再說一遍,快給我哥哥道歉。”

“原來你是傻子的妹妹,那就是傻大姐了。”少年譏諷道,試圖扳開她的手。

誰知,紋絲不動。

他急了,“你們還傻愣著,還不上前!”

身旁五六個男孩一擁而上,有抱大腿的,有拽胳膊的,將她團團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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