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有一進門先買票的道理?不過一個地方有一個地方的風俗,也許這裡就是這樣的規矩,不好意思細問,只好掏錢包“照章購票”。售票小姐見來的是兩男一女,其中一個還不是成人,似乎猶豫了一下,但並沒有說什麼。一問票價,每人一百五十銖。好貴!但是既然已經進門,沒有再退出的道理,何況附近街上開門營業的“只此一處,別無分號”,想另換地方也不行了。只得硬硬頭皮,高消費一次。心想:如此昂貴的早點,所供應的品種質量,一定不錯。
繞過櫃檯,在一個垂有黑色絲絨的門口交票進去,一股涼氣迎面撲來,比外面倒是涼快多了。裡面是一個不太大的酒吧,三十幾張桌子,像課堂裡的課桌一樣,每排五六張,一共六七排,不過不是一字兒排開,而是略帶弧形。“講臺”的部位,有一個小小的舞臺,大約只比一張雙人床略長一點兒。四盞強力聚光燈照著這個小小的舞臺,與臺下的昏暗,恰恰形成鮮明的對照。舞臺上空空如也,沒有任何佈景道具,只有兩根鐵鏈兒從頂棚上垂下,吊著一根閃閃發亮的鍍鉻金屬棍兒,離地大約一人多高,像一根運動場上的單槓,卻不知道作何用處。整個酒吧,空間並不大,但是由於四周、包括舞臺的“天幕”,都鑲嵌著落地的大鏡子,於是第一縣的場地開闊了,第二是臺下的觀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