覽河畔,三五里地不見人煙,連一所初小也沒有,把我們姐妹倆都耽誤了,沒上過一天學。如今挪了挪窩兒,生活條件比以前好多了,村裡有初小,社裡有高小,縣裡有初中,路也不遠,家裡的收入也還勉強過得去,羅西自己不肯讀書,那叫沒有法子,達吉只要讀得上去,咱們全家人都應該支援她。可是上初中要住校,家裡兩個人上學,負擔就重了。現在我們不比當年,不能再種罌粟,靠種瓜果賺幾個錢,力量有限。那一年,我二十歲,跟我一般大的姑娘,大都已經出嫁,有的都有幾個孩子了。我不瞎不瘸,能夠幹活兒,還能歌善舞,本村外村上門來求親的人當然很多,可我不能眼看著家裡經濟困難,撒手一走了之。我去與陳社主商量說,與其我到人家家裡去給人家幹活兒賺錢,還不如再給自己家裡賺幾個錢,讓妹妹和努丹多讀幾年書。陳社主很稱讚我,介紹我到清萊府一家小旅館當女傭。那是一家中國人開的小旅館,老闆是陳社主當年的同事,老闆娘是緬甸撣邦一個頭人的女兒,是撣族也就是泰族人。兩口子待人都還挺不錯的,至少不苛刻。我先是伺候老闆一家、三個茶房和來往旅客的茶水飯食,每月賺幾百銖工錢,補貼兩個孩子的學費和家用。老闆見我勤懇老實,也認識字,後來升我到前面當管事的,另找了個女傭接替我,每月的工錢也從500 銖漲到了800 銖。我姐總說是她拖累了我,耽誤了我出嫁,就沒日沒夜地幹活兒,總想自己承擔起妹妹和努丹的學費,還想給我也做幾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