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3 / 3)

聊著。

“所謂“霸王條款”,是老百姓的一種通俗說法,實際上指的是合同中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條款。由於經營者與消費者之間資訊不對稱、經濟力量不對等,經營者往往利用自身的強勢地位在預先擬訂的合同條款中加入大量不公平、不合理內容,形成“不平等條約”,甚至是“霸王條款”,由此造成對消費者權益的損害。北京市工商局12315投訴舉報中心主任賈英池說,近年來,因不平等格式合同引發的消費者投訴逐年增加。她提醒消費者在簽訂格式合同時要嚴謹,不要盲目簽字放棄自己的權利,尤其應當特別仔細審閱選擇性、補充性、填充性、修改性內容,對經營者的口頭承諾等不確定因素,一定要落實到合同條款中,以免出現糾紛後因口頭約定無法確定責任而帶來損失。不過你問這個幹什麼啊?“張浩吃著烤鴨為我講解著。

”沒什麼。”

“想什麼呢,這麼認真。”福爾康在我面前晃著自己的雙手。

”吃飯吧,只是自己想事情而已。“我回過神來。

”你們講的霸王條約就是不平等條約是指在簽訂條約的國家多方中,一方(或多方)以武力或政治施壓等手段,脅迫另外一方(或多方)簽署的條約,由於締約雙方的談判地位不對等,導致最後締結的條約不平等,因此條約通常都會對某一方的國家主權和國家利益產生侵害。不平等條約通常是停戰的條件和結果,為了結束戰爭而簽訂的條約即為和約。(1)無論條約對締約一方的主權傷害有多少,大多在締約時遵循自近代外交學不斷發展而產生的“遊戲規則”(即便是形式上的遵循),即由兩方的談判代表先進行談判磋商,對條約的文字進行確定,體現出條約本身是雙方正式談判的結果。

(2)條約一般都會涉及主權、和戰、貿易(或其他形式的)賠款,其中條約簽訂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服務於本國貿易發展。有時也是作為大國之間的交易犧牲品,原宗主國(或對該國有相當影響力的國家)將從屬於自己的國家的利益出讓給第三方,藉以換取本國的利益。”爾康在一旁插話。

“我只是覺得自己從前不能決定自己的夢想,現在不能決定自己的婚姻難道還不是霸王條約嗎?”

大家好,我是幸運yiyi親們多多支援投票。女主閃爍著雙眼:“求打賞,求收藏,求推薦!愛你們!麼麼噠!”女生必看的書籍

本站所有小說均來源於會員自主上傳,如侵犯你的權益請聯絡我們,我們會盡快刪除。
上一頁 報錯 目錄 書末頁
本站所有小說為轉載作品,所有章節均由網友上傳,轉載至本站只是為了宣傳本書讓更多讀者欣賞。
Copyright © 2025 https://www.kanshuwo.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