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2 / 4)

小說:至尊神武 作者:賴賴

孟安虎連忙跟上去。

他們走後,許勃看著陳恆,內心複雜,不知這少年為何惡了孟家少爺。

陳恆自然知道他的內心矛盾,先自說出口:“許大哥,我不去明陽嶺了,預祝你們狩獵順利。”

許勃蘇晉都是孟家鎮人,家口俱在此,根本不敢和孟安虎起衝突。既然如此,陳恆絕不願讓他們左右為難,不好做人。

“唉……陳恆……”

許勃還想說什麼,可此時陳恆已一抱拳,頭也不回地走了:孟安虎欺人太甚,要斷他生路,可他也不是任人把捏的麵人兒,哪裡有坐以待斃的道理。

……

“哼,那小廢物居然敢屢屢逆本少爺的意志,真是不知死活。阿水,你去把他的手腳都拗斷了,讓他長長記性。”

“我要他明白,本少爺要踩人,他就得跪著舔鞋底,想站著的,那就必須付出代價。”

若果今天沒有碰到陳恆,孟安虎都已忘記了這麼一號小人物。

但既然再見到,而且對方的態度又十分不服氣,居然敢直呼自己的名諱,這讓孟安虎極為不爽,必須要用雷霆手段鎮壓之,以儆效尤。

“明白了,少爺!”

第二十三章 怒殺

陳恆暫時沒有返回峽谷內的居所,而是先在孟家鎮坊市上轉一轉,要到靈武閣去,選購一門身法類武技。

身法類武技,保身逃命之必備。習之,能讓身體的靈活度敏捷度躍然上臺階,練至高明處,輕功非凡,能飛簷走壁,可跳高蹦遠,作用性極強。

要知道元神境以下,就算修者都無法騰空飛行,必須藉助輔助性法寶。

因此,掌握一門身法類武技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前些時候陳恆就想入手了,可惜囊中羞澀,購買了《無空劍煞訣》和《煉氣功》後,實在沒有多少剩餘了。

如今,第一趟狩獵所賺到的五百斤靈米額度,正好可以用來選購一門地級身法類武技。

“你就是陳恆?哼,本店從此以後都不會再做你的生意,你趕緊出去吧,不要妨礙我們。”

靈武閣的夥計神情冷冰冰的,就差直接動手趕人。

陳恆一怔,隨即憤然:無疑,這肯定是孟安虎的意思。

其不但不允許獵人隊伍招羅陳恆,還發動了關係,讓孟家鎮坊市上的店鋪都不再做陳恆的生意。

整個孟家鎮都屬於孟家產業,孟安虎一手遮天。

這是要趕盡殺絕呀!

陳恆長吸口氣,如果自己在孟家鎮無法立足,唯一的抉擇便是遠走他鄉。

然而這一條路並不好走,沒有飛行法寶輔助,只得靠步行,要橫跨許多險惡的無人區,肯定會遭遇兇猛的蠻獸。

以陳恆目前的境況,隨便碰到一頭最低階的九等蠻獸,就足以讓他吃不了兜著走。

好狠!

陳恆捏住雙拳,他和孟安虎之間並無深仇大恨,但孟安虎就是咬著不放,吃定他了。

又或者說,強者欺辱弱者,從來都不需要冠冕的理由,一句“看你不爽”可以解釋一切。

“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我一個大活人,難道還會被尿憋死?”

陳恆以前無依無靠,一無所長,後天武境剛剛入門,他都能活下來,長大成人。

現在孟安虎想活活逼死他,陳恆絕不會洗淨脖子等人殺。

主意打定,大踏步而行,準備回木屋收拾一下,明天就離開孟家鎮,投奔相近的城鎮去。

峽谷幽幽,一如往昔般安靜,小木屋靜寂無聲,在深秋的西風吹拂下,顯得有幾分蕭瑟悽清。

陳恆來到門口,沒有在第一時間開門進去,而是緩緩回頭,望著那個跟蹤而來的漢子,冷靜地道:“你是孟安虎的人?”

那漢子年約三旬,中等身材,頜下留一叢短鬚,眼中有精光閃現:“小子,你得罪了不該得罪的人,就必須要付出代價!”

陳恆怒極而笑:“原來如此!那孟安虎是派你來取我性命的?”

漢子獰笑道:“你應該心懷感激,我家少爺只吩咐拗斷你的手腳。”

陳恆眉毛一揚,這孟安虎果然是草菅人命的主,要把自己的手腳打斷。手腳一斷,哪裡還能有活路?

又或者,孟安虎只是想看著自己斷手斷腳,潦倒街頭的窮迫模樣,以滿足其惡趣味的心理。

“廢話少說,識相的你就不要掙扎,少受些痛楚,否則我的金剛爪定叫你求生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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