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去重視任何事物,我愛自己勝過愛別人,永遠以自己為中心,不願去為他人設想。當然,我也不會因為愛你而委屈自己。”自私是我的天性,自由是我的堅持。說起來我的性格真是毫無美德可言,在“犧牲奉獻”為全人類歌頌節操時,我居然只想到讓自己過好生活。真是個壞女人啊。
“好,如果你可以自私到徹底,那麼告訴我,離開我之後,你有更快樂嗎?”
我搖頭:
“不,但我離開是防患未然,在不傷人的情況下自私。我認為你不該再與我生活下去了,也許還有更吸引你的女孩等你去發現,而那種女孩會全心全意愛你,愛到以你為天地神氣。”
“我要那種累人的感情做什麼?”他低頭吻了我:“你怕的是我的厭倦或愛得太深吧?”
我怔怔地看他。他在說些什麼呀?
他又道:
“你從不去讓自己重視任何一件事,是因為你知道人世無常,沒有什麼是不變的,為了怕自己投注太多會招到傷心的下場,你知道”自己“才是唯一掌握在你手中。再來,你也怕我會像一般男人那樣,愛上一名女子後,便要求她完全地遷就奉獻、生兒育女、持家當良母、侍奉公婆,為一個家庭燃盡自己的一生光華,失去自己個體的存在。”
“那是結婚。”我打斷他。
“對。不過我們一定會結婚,所以我可以先告訴你,那些都不是我會要求你做的。至於戀愛——你不認為我們本來就在戀愛了嗎?”
“哪有?”我一點也不信。
他一副又想笑又有氣的表情。
“沒有才怪!如果你的腦袋不要一味地把一些僵化的戀愛公式視為正常人必經的方式,那麼你就會發現,其實我們已在談戀愛了。我們不互相遷就、不看電影喝咖啡、不追問對方行蹤,各自有單獨的自由方式,可是我們相處時並沒有勉強,並且還能談心、能親吻。誰說這不算戀愛?你認為少了甜言蜜語、朝夕相守、緊盯對方的方式就談不上戀愛的標準嗎?”
我嘴巴張得大大的,他的話如一根槌子打破我堅固的思想。我怎麼不知道我與他正在戀愛?我以為我們只是互相欣賞而已,然後他太花心不能愛我,我也從不期盼。
“我以為。同居生活本來就是那樣。”
“你看起來精明,其實是個呆瓜。”他不客氣地下結論。
好可悲,我竟然同意他的話。
“所以,你說,我能不來找你嗎?你可以天涯海角的流浪,但一定要讓我知道你在哪裡。”他正經而嚴肅地向我要求承諾。
我的大腦還沒能正常運轉,只能點頭。不知道該怎麼面對這個新情況。我與他發展出另一種戀愛方式了嗎?為什麼我開心之餘又能感到自由?愛情不是禁錮人心的東西嗎?不過,即使五十年的愛情見證是那樣,並不表示它不能有新的註解吧?我得想一想。
但我首先問出最好奇的問題:
“你到底怎麼找到我的?”
可能樓逢棠看到我一臉不豫,便好心地不再繞著戀愛的話題轉,給我一些喘息的時間。回道:
“兩星期前,我收到你的信,趕去英國,當然無處找你,幸好還有公事讓我忙,我與”威爾特“公司簽下一份合約,也認識了一名風流倜儻的混血兒,他叫華倫,威爾特。”
“啊!”不會吧?居然是不相干的人讓他找到我。
“他當然提到了一名來自臺灣的美麗女子,一再稱讚我們臺灣女子美麗,堅持下回去臺灣時,我必須介紹他一些美女。而你,不但告訴他名字,也告訴他你要來法國的事。不是嗎?”
真是的,天下間怎麼有這麼奇怪的巧合?
他又道:
“我因為公事要辦,必須回臺灣,便拜託華倫。威爾特代為查詢法國各飯店旅客名單。而我恰巧知道你有一個畫家朋友陪同前來,那個一度被我以為是你入幕之賓的男人。這訊息方便了許多,不久他已代我找到你,全法國只有這裡有國際畫展。”
“你怎麼知道他與我沒關係?”我找碴地問。
“因為我後來調查他才知道他暗戀的是令堂。”
我點頭,伸手勾住他脖子:
“真是辛苦你了。找來這兒,真高興看到你。可是,我不會與你結婚。”
“我們會結婚,而且在明天。”
我瞪大眼:
“誰允許你——”
“不公開、不宴客、不昭告世人。”他輕聲安撫我。“在這一點我很古板,我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