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案子裡面,搜虎網路和那些二級被告實際上是扮演了一個侵權產業鏈的上下游合作者關係,而非絕對的平行關係,要想拆分案件,就沒有道理了。”
專業術語說著有點繞,用人話翻譯一下,就是:
如果兩個賊分別在同一晚進入某戶人家行竊並且得手,那麼法院可以並按審這兩個賊。但如果賊異議了,法院也得接受,分開兩個案子單獨審。
可如果這兩個賊是有合作的,一個放風開鎖遞刀子,另一個入室行竊;或者哪怕兩個都入室行竊了,但是隻要在放風開鎖上有合作;甚至只是前一個開了鎖後沒關門,為後者製造了便利,那麼這時候賊想異議拆分案件,也不可能了。
共犯,肯定是要併案的。
那個法大文科生,顯然沒看清這個案子裡多個被告間有沒有合作的邏輯基礎。
在領導面前丟了臉,法大文科生立刻開口質疑那位華清君:“怎麼能說這裡面就有合作呢?他們明明是單獨的同類侵權。”
華清君笑笑,指著一條文件,說道:“你懂不懂什麼叫引擎使用授權?”
法大文科生啞然,因為他確實沒有科普常識。
動畫引擎是個什麼東東?什麼叫基於a的技術授權所進行的b級二次開發?完全聽不懂啊有木有!哥只懂法律啊!要不要這麼坑我!
見法大文科生暫時不做聲了,華清君繼續說道:“這個案子,和原先的網際網路盜版侵權都不一樣。因為很多洩密者都使用了初音網路開發的動漫引擎,進行了基於該引擎、該平臺的二次創作。所以那些作者在一開始,就不擁有絕對的自主版權,而只有一個合作的版權。
這份協議,應該是初音網路提供的,給合作開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