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結果。”張超陽一揮手,就把法務顧問趕走了。(未完待續。)
第九十二章 含沙射人影至死人不疑
一週之後,最高有關部門。
初音網路和搜虎等公司之間那個案子,管轄權異議的流程,居然這麼快就逐級提交到了最終環節。
別看只是一個管轄權異議,貌似很輕鬆。這裡面可是涉及了併案處理異議、管轄權異議、異議駁回、管轄權申訴……一大串繁複的司法環節,並非三言兩語的事情。
按照流程,搜虎公司不願意被錢塘中院管轄,首先要找錢塘中院直接異議,被駁回之後才能尋找“被告認為有實際管轄權的法院和目前受理法院的共同上級申訴,而且是逐級申訴”。
這麼大一堆事情,平時哪怕兩個月都不一定搞得定,現在居然一週,在貴圈已經算是秒殺速度了。
不得不感慨,國朝的衙門在某些問題上辦事效率還是很高的。
究其原因,還是這案子起訴書上的涉案標的填得高了。
不懂法的外行人,看司法圈子裡的熱鬧時,往往會奇怪:為什麼那麼多普通磕磕碰碰的小案子,起訴書上動輒天價索賠。實體財產和醫藥費總共才損了幾萬塊的人身案件,“精神損失費”都敢開口幾百萬。
莫非這些起訴人太外行、不知道國朝精神損失費實際判下來都不超過五千塊?
國內精神損失費超額判的,倒也不是完全沒有經典案例。比如某醫療事故糾紛,名字就不報了。受害人經過上訴申訴,最終破例拿到了足足六萬塊精神損失費。不過那傢伙比較苦逼,因為是被醫生誤診為下面那癌,切成tj了,才特事特辦。要是被誤切的是別的器官,哪裡可能拿到6萬精神損失。(殘疾賠償和精神損失是分開的)
當事人都傻麼?明明最終只能拿到100萬的案子。還非要寫1億的起訴金額窮折騰?
非也非也。這裡頭的關鍵,就在於訴訟法上關於訴訟費的演算法。
訴訟費是按照起訴書上寫的索賠標的金額來計算的。你寫一億,哪怕最終實際只要到一百萬,那也是按照一億的案子來收訴訟費的。
起訴方有時候就是選擇了這種合理的手段,主動給法院多送幾十倍的訴訟費,來換取法院各項流程跑得快一些。原本法定允許一年才審結的案子。你訴訟費高了幾十倍,法院就有很大的可能“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三四個月就給你審結。
……
“一週前受理的案子,管轄權申訴這就打到咱有關部門了?嘖嘖,這效率。”
有關部門的幾名有關人員,組成了一個評審委員會,看了雙方申訴的材料。旋即幾人便精神一振,略微詫異。又看了金額和官司雙方,立刻露出一個“我懂的”的高深莫測表情:
“嘖嘖。幾百萬訴訟費的案子,難怪京城和錢塘的地方院都要搶著辦呢,不光原被告雙方出動了斡旋力量,連各院都逐級附了申訴意見。”
幾名有關人員繼續打起精神,看了一遍雙方的意見。旋即,根據業務能力的深淺,就出現意見分歧了。
一個剛入行沒幾年的菜鳥,法大的法學博士畢業才五年的新人。看材料看得最快,掃完之後。想要邀功顯擺,便第一個開口請示道:
“領導,我覺得這個搜虎公司提出的異議有道理。這個案子那麼多被告雖然都對初音公司實施了同一種侵權。但是這些侵權依然是獨立實施的,並沒有串謀合作。初音公司把這些訴求強行併案起訴,顯然是有瑕疵的。”
領導是個五十來歲的老者,眼神不太好。看得也不快,眯縫著眼,把老花鏡摘下來,揉揉鼻樑,掃了一圈下屬。然後問:“大家的意見呢?”
另一個華清大學出身的、年紀稍長几歲的有關人員又細細看了一會兒,提出了自己的意見。
這個華清的傢伙碩博也是讀的法律,不過本科時候是學應用數學的,屬於理科特色的法學生。在法學界,有很多本科不學法的律師和法官,但是不得不承認,在一些龐雜專業的案子上,這些人的眼界往往可以讓他們比一路純學法的同行更敏銳。
“領導,我覺得這裡面說得很清楚了——初音網路強行併案起訴,是有道理的。因為這些侵權人雖然實施了相同的盜版行為,但是其行為模式卻存在差異。
其中搜虎影片等幾個主要的、大型的被告,是純粹使用了初音網路享有著作權的影音資料。而還有一些被起訴方,是初音網路的合作者,雙方是簽訂了‘影片與遊戲虛擬物品開發分成協議’的。所以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