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停了停,終是按了接聽鍵。
那頭是公事公辦的人聲,“是李哲嗎?我們是Y區公安局。
昨晚十一點接到110報案,在目擊者的幫助下,我們已經當場抓到一名打傷你的犯罪嫌疑人。
你能不能儘快過來認一下人?”
“李哲現在在醫院,一有空就會過去的。”居然這麼快就抓到壞人,我有些欣喜,忍不住追問下去,“那個疑犯說了什麼沒有?為什麼要這樣故意打傷人?”
那頭答道:“案情我們不方便透露太多。
不過據疑犯交代,他是和幾個同鄉昨晚九點在永福路上閒逛時被人用錢收買的。
你們最好想想清楚,李哲得罪過什麼人,以便我們儘快偵破案情。”
“嗯。”我心頭剎那間一陣恍惚。
打傷李哲的人是被人收買的?收買的地點是永福路,維東昨晚吃飯的地方是“雍福會”,不正是在永福路200號?這是偶然的巧合,還是我又被維東的謊言矇蔽了?
定定神,不等對方掛電話,我急忙問:“疑犯有沒有說收買他的是什麼樣的人?相貌、身高、髮型?穿什麼衣服?有什麼特徵?”
“這些疑犯也沒說清楚,他只知道對方挺有錢的。
因為疑犯向對方要求價錢翻倍的時候,對方很乾脆,一點沒猶豫過。”
第十一章 殘酷的是劫後餘生(2)
買兇傷人的是有錢人?憎惡到想嚴重傷害李哲的有錢人有幾個?
我愣神的工夫,公安局那邊已掛了機。
重重的疲憊感覆頂而來,我趴在床沿上,頭枕著手臂,不斷告訴自己一切有公安機關去處理。
心情稍稍平復後,我抬起頭來,卻正對上李哲凝望過來的眼睛。
素日最愛戲謔看我的眼睛,此刻依稀蒙了層灰色的塵埃,濃濃的什麼隱在灰色後面,再不肯顯露半分。
“誰來的電話?”李哲轉頭望著桌上的花瓶。
“是公安局。”我把抓到疑犯的事簡單說了一遍。
李哲聽了,沒什麼大反應,只“嗯”了一聲。
片刻,他忽而冒了一句,“昨天我見過你以前的男朋友。”
我有點驚訝,不知道李哲怎麼會突然說起這個。
“我看得出來,他還是惦記著你。
你回到他身邊吧,不要在這裡浪費時間。”李哲的語調沒有一點起伏,平靜得就像一潭湖水。
我走到李哲面前,認真地望著他的眼睛,“陪朋友一起努力,一起渡過難關,怎麼算浪費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