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部分(2 / 4)

小說:噴神 作者:恐龍王

困、幫助困難群眾渡過時艱的法援義舉吧?能不能提供一些這方面的材料,我覺得完全可以充實到反映您個人事蹟的紀錄片裡。”

尼瑪!

老子在法援中心九個月,啥事兒都幹過了,就是沒幹過幫助窮人的好事!

哥從都到尾都是來這裡借殼陰錢的好吧!

這不是哪壺不開提哪壺麼?

當然,腦子裡可以這麼想,話絕對不能這麼回答。

到了口邊,臺詞又變成了:“主要是提供了一些免費的法律諮詢什麼的,也幫到一些人,但是公益訴訟麼,實在是沒遇上。官司不是想有就有的,權記者,希望你理解法律行業的嚴肅。”

權此芳笑了,自覺挖到了有勁爆關注點的重要尺度:“沒有出庭也沒關係啊,那總有一對一幫助過什麼貧困嫌疑人吧?我採訪過不少法律界的人士,這些事蹟都是不少的如果什麼都沒有,我們也不好宣傳你作為法援人員和法律實務界從業者的事蹟了,希望你理解。實在沒有現成案例的話,現場找個案子證明一下你幫助窮人的能力和經驗,也成啊。”

馮見雄長長嘆了口氣,知道這些當記者的,都是想搞個大事情。

“行,不過這幾天我要準備比賽,比賽結束之後,我們再聊這個事兒相信紀錄片其它部分也不會這麼快完成吧。你也可以留意著,到時候有附和援助條件的案子就通知我。”

第45章 出來混遲早要還的

出來混,遲早要還的。

既然借了法援中心這個招牌殼子做生意,那就遲早真得“援助”一些失足又貧困的男男女女。

這也沒啥好鬱悶的,人家正牌開律所的大律師,每年都有司法局攤派的法援指標呢,何況馮見雄個暫時還沒執照的。

這種事情,在馮見雄還只求財、不求名的原始積累階段,或許可以混一混。但到了他需要藉助媒體,把個人的名聲打出去的時候,就必須注意了。對商人而言,形象的重要程度,有時候也不比政治家低多少。

幸好馮見雄有準備辯論賽這個藉口要忙,所以那天把跟權此芳訂下的“現場法援”紀錄片素材採集預約,推到了兩週之後。

這段時間,馮見雄難得回到了認真對待比賽的狀態中來,天天課也不上,就跟另外三個妹子隊友泡在一起,切磋辯題,砥礪口才。

半決賽定在9月9日,一個週六。

對手是金陵大學,要到金陵大學的主場去比。

央視方面也會派節目組來拍攝這一臺比賽,簡單剪輯處理後,放在週日晚餐時間,在央視10套上轉播。

比賽的辯題已經抽完籤,是“智慧手機的出現究竟利大於弊還是弊大於利”,馮見雄這一方抽到的又是反方,也就是“弊大於利”。

這個題目按說定得有些取巧,因為去年、也就是05年的國際大專辯論賽b組(給不以漢語為母語的外國大學比的組)決賽就已經用過類似的題目。

當時的辯題叫“手機技術的進步究竟是利大於弊還是弊大於利”,辯論雙方是正方“han國外國語大學”和反方的“京城語言大學”。

(注:不是“北外”,北外絕大多數都是給中國人讀的,而“京城語言大學”的外國留學生比重高很多,側重於“教來華的外國人學漢語”。也因此“京城語言大學”在參賽時,選送了全部四名學漢語的留學生組隊,當時符合了賽事主辦方定下的“b組只允許以非漢語母語人員參賽”的規則)

那場比賽,最終是棒子方面獲勝,奪得了b組冠軍,而且當時比分差距比較懸殊。賽後大家評議,也都覺得這個題目的正反方不是非常平衡,也就給外國人和外國人之間玩玩票還行,肯定是不配作為頂尖的中國人和中國人之間比賽的題目的。

但是時過境遷,或許是因為某些蝴蝶效應,本時空喬老賊的iphone釋出時間比歷史同期提前了幾個月,導致瞭如今2006年三季度末,地球上已經有了“智慧手機”的概念。(只是釋出,也就是樣機展示、宣傳,並沒有正式發售,發售還要半年)

於是乎,今年的國內賽事主辦方略微偷了個懶,把題目稍微平衡了一下,從“手機技術的進步”改成了“智慧手機的出現”,然後讓參賽選手辯論利弊因為經過去年的國際大賽,誰都知道“手機技術的進步”肯定是好的,已經沒得辯了。但是對於“某一項或者某一類具體的手機技術創新,究竟對人類是好是壞”,那還是可以存疑的。

畢竟某一款具體的產品,開了歷史的倒車,禍害了人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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