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否認這一點。對方辯友剛才試圖證明‘網際網路帶來的傳媒自由,可以讓少數強欲的人可以左右多數無慾的人’,難道不是犯了鐵口直斷的錯誤嗎?”
香江大學的二辯和三辯,倉促組織起了新的反撲,試圖跟馮見雄混戰。
但是從反擊的角度,也可以看出:他們已經放棄了對於“民主促進與否的標準在於代表更大多數人的意見、而不是相對少數但強欲的人的意見”這一點的反駁。只專注於駁斥“網際網路帶來的言論自由泛化,是否真的是導致‘帶節奏、裹挾’這種弊端為主,而無法真正讓民意表達、傳染”。
看對方已經在氣勢上退了一步,馮見雄自然更加好整以暇:“那個例子只是因為比較形象,所以可以作為引子。因為調查的原因,我們雙方都很難拿出有足夠說服力的具體民意資料……”
那個香大三辯立刻反駁:“我方可以拿出詳細的資料最後的大選計票是有結果的,奧黑馬確實勝出超過15個百分點!”
馮見雄兩手一攤:“可是你沒法證明那些因為覺得‘有我這一票說不定也改變不了什麼’而沒去投票的人的觀點美國這麼多年來,投票人數從來都沒有超過合法選民的60%,包括這一次已經把大多數黑人都圈去投票了。往屆很多時候才40%幾的投票率。”
香大三辯立刻抓住細節質問:“看來對方辯友連‘權利可以放棄、義務必須履行’這個基本常識都不知道。正因為民主是一種權利,所以漠不關心的人可以棄權,棄權就代表他們覺得那兩個候選誰上都一樣、無所謂,最後的當選結果,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