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3 / 4)

小說:噴神 作者:恐龍王

論文,可以形成科學發現,但是卻沒法具象化地形成可以申請成專利的產品或工藝、方法。

從《專利法》誕生的那一天起,其實這部法律就是在鼓勵了‘可以形成有商業價值的發明專利’的同時,略微抑制了科研人員們對無法申請專利的基礎研究的投入。這一點已經是人所共知的了,我不想浪費太多篇幅贅述。

同樣的道理,文學作品的商業化收費,並不一定就能導致文學創作品類的百花齊放。免費的時候,有很多人可以為了興趣和愛好而寫出獨到的、不媚俗、不刻意考慮‘讀者相容性’的有個性作品。

而付費之後,雖然付費制度本身並不壞,卻會讓大多數沒有節操的網路文學寫手陷入‘互相借鑑大資料,看什麼題材火就跟風寫什麼’,文學創作的多樣性是會被嚴重傷害的,而且產業越發達,跟風豬的現象就越嚴重,最後就跟好萊塢商業大片一樣,統統剩下擼管求爽用的精神垃圾。當然,精神垃圾不是說不好,至少它們還能提供量大管飽的純爽。”

馮見雄一氣呵成,把新傳院一方有可能在“收費不一定有利於內容創新”這個角度的辯論綱要,提綱挈領地抽取了出來。

史妮可和陳思聰徹底沒有反應了,完全處在快速堵漏新腦洞的心理階段。

幸好,虞美琴還是一貫的犀利,她幾乎瞬息抓住了反駁的點:

“資源傾斜,不代表就抑制了多樣性。只是把那些本來就沒有理想、興趣和意志的搖擺創作者拉到了跟風豬那一邊。要想僅僅透過這一點就引申到‘劣幣驅逐良幣’理論,就有些武斷了。

我們完全可以引用郭小四反噴馮導時的那段話:‘我的觀眾就這點素質修養了,就算我不拍《小時代》,賈璋柯的電影也一樣沒人看。我本來就只是在服務一群沒文化低素質的、被主流文藝圈拋棄的、本來都不會走進電影院的人,礙到你們什麼事了’?”

馮見雄也不知道為什麼這個世界的郭小四提前幾年開始ip運作了,但是他就是這麼幹了。反正也是小四自己的小說改編劇,不用太大的蝴蝶效應就能促成此事。

如今,這個案例倒是為虞美琴提供了反駁的論據。

史妮可終於也反應過來了:“對啊!跟風的純爽文也好,《小時代》也好,吸引的都是原先都不會看網路文學或者電影的小白進場。這根本傷害不到文化多樣性啊!還是炮姐犀利!”

虞美琴依然冷靜:“別高興得太早,新傳院在這一點上有無數種具體的進攻打法。我那套說辭,只是恰好可以應對馮同學剛才那個解讀角度而已。”

馮見雄欣慰地道謝:“謝謝理解我只是希望啟發一下大家,免得輕敵了。這方面可以做的文章還有很多,我們一定要準備充分。”

於是,一隊人一邊翻書,一邊在虞美琴的thinkpad筆記本上查資料,相互討論辯駁,把“免費策略對於網際網路內容創新”的利弊細細摳出來,一點一點地啃。

尤其是有了馮見雄和虞美琴這兩個思維和洞察都很敏銳的隊友直接對抗、碰撞思想火花,全隊的討論效率簡直在飛速提高。

辯論千古無同局,要想提高,最重要的就是有一個旗鼓相當的對手喂招。這也是為什麼很多辯論隊只靠一個單一的大神carry全場c不動的原因。

一個人單打獨鬥、在腦中“左右互搏術”所能想到的策略,終究是很片面、有侷限的。也就對付對付初級對手。

而馮見雄和虞美琴這對搭檔對抗起來之後,法學院隊的實力,已然比前三場小組賽的時候,強了一倍都不止。這絕對是1+1大於2的共贏。假以時日,這支新的隊伍完全有把握挑戰金陵師大的最高水平。

……

全隊花了大半個下午的時間,把原本認為對己方有利的那半個辯題做紮實了,而後“宜將剩勇追窮寇”,繼續發掘原本認為完全屬於新傳院主場的那半邊辯題。

免費,是不是真的有利於內容的“傳播”呢?

這一點上,不僅史妮可不看好,連虞美琴都陷入了沉思,完全像遇到一隻刺蝟不知從哪個角度下口。

“同樣的資源,一個免費一個收費,肯定是免費傳播得更廣,被更多人看到,這點沒什麼好說的。”虞美琴的基調,就定得有些沉悶。

史妮可贊同道:“確實,除非還是回到拿盜版說事兒,否則這點沒什麼可以抵抗的了。唉,新傳院影響組委會出這個題目,實在是太陰險了。擺明了不讓我們拿盜版說事兒。”

“確實很難辯,但我們也不能放棄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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