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2 / 4)

小說:噴神 作者:恐龍王

了大家的觀點,眉宇之間微微有些憂色,但旋即就隱去了。

看來大家都有些輕敵,不過現在就提前暴露出來,也未嘗不是好事。

馮見雄見狀,也不等虞美琴點他名了,直接開口反駁:

“我說一點不成熟的看法吧我覺得,如果像陳思聰或者妮可這樣想,恐怕在我們自認為必勝的‘不利於創新’這個角度上,也會吃大虧的。新傳院的人肯花影響力去左右組委會命題,可見這個題目是經過深思熟慮的,他們準備這場比賽的時間說不定也比我們多兩天……”

史妮可有些摸不著頭腦,插話道:“誒?可是……是你在筆記裡寫了,‘傳播’這個角度新傳院略佔優、‘創新’這個角度我們佔優的呀。”

馮見雄並不以為忤,繼續循循善誘地啟發著隊友:“我是這麼說過沒錯,但略佔優不代表對方就毫無還手之力。輕敵的話,依然是要吃大虧的。

這樣吧,我舉個例子好了。就拿文學創作領域來說,大家都知道,2000年之後,國內剛剛出現網路上那些自由開放的散文、小說的時候,作品都是自由分享,不收費的。兩年多之前,國內有些文學類網站開始小說收費了。去年連網遊界的巨頭、盛達網路的陳天喬都注資入股進場了。

可是你們覺得,網路小說領域,在收費之前和收費之後,究竟是哪段時間更加百花齊放呢?、”

“網上的小說這些收費之後,創作內容不是應該越來越豐富的麼?肯定是有利於創新的啊。”史妮可照著自己的常識回答,卻總覺得哪裡有些不自信。

或許是因為她這幾天自己都不自覺地形成了一種對馮見雄的盲目信任吧。

似乎只要馮見雄覺得有問題的觀點,那就一定是有問題的。

“你太不瞭解網路文學了,”馮見雄“憐憫地”搖搖頭,“事實上我可以告訴你,現在的人回看四五年前國內網路文學剛剛誕生那幾年時的行業情況,大多都會說一句‘當年那真叫百花齊放,現在剩下的都特麼套路文’。

當然,這不是說我們目前就處在網路文學最黑暗的時代,實際上再過五年,那個時候的人回看現在,也會說‘05年的時候真是百花齊放,看看現在10年,都是些什麼狗s,爽是爽了,毫無深度千篇一律’。到15年、20年……我今天就把話撂這兒了:每個時代的人回看往昔,都是這樣的。”

“為……為什麼?”史妮可有些茫然,直接問了為什麼。

幸好,一直很冷靜的虞美琴打斷了她的失誤:“你應該先問‘是嗎’,然後再問為什麼。”

任何不問有沒有,直接問為什麼的做派,據說在逼乎上都會被稱為耍流氓。

馮見雄早就料到虞美琴會這麼嚴謹:

“不信?那也好證明,你們可以去網上的相關論壇翻翻。幾年前豬的大地論壇上可沒那麼多怨氣沖天的噴子和撲街對了,我讓你們查的這些資料還可以摘錄下來,作為論據,如果辯論的時候新傳院那邊真的像我這樣舉這方面的例子駁斥,說收費不一定帶來內容的繁榮,你們可要想好對策。”

史妮可趕緊拿出筆記本記下這些要點。

虞美琴則是翻出她的膝上型電腦,插上聯通的cdma無線資料卡,就地上網翻論壇。

史妮可寫完,也湊上去看了幾眼,發現查資料需要一些時間,她便很信賴地追問:“在結果出來之前,你能說一下‘如果真相真的如你所說,那麼會是什麼原因導致’的嗎?”

馮見雄瞥了一眼虞美琴,見美女隊長這次沒阻止他“耍流氓”,才智珠在握地回答:

“很簡單,因為文藝創作和科技發明不一樣。科技發明本來就是奔著純粹的商業目的去的,就是為了奔著錢去的。而文藝創作本來完全是可以奔著理想、興趣和愛好而去的。

如果生搬硬套《著作權法》、《專利法》那種思維模式,就陷入片面的誤區了我要是新傳院的人,一定咬死了這個點辯。”

史妮可眼前一亮,顯然頗受馮見雄視角的啟發。隨即又露出了深深的憂色。

“是啊,如果新傳院的人也看到了這一點,我們怎麼辦呢?”

第22章 差距

“請注意,我上一句話用的詞,是‘科技發明’。也就是說,所有的‘發明’都是為了商業目的,但這個論斷也僅限於‘發明’的範疇,不能隨便再往前一步。

我沒說所有的‘科學研究’都是為了商業目的‘科學研究’的成果,有很多是不能申請專利的基礎性研究。其成果可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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