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2 / 4)

小說:花欲燃 作者:無組織

在人,本份人,能玩得過他嗎?

寧芬說,你們不要瞧不起農村戶口,農村戶口怎麼了?城市戶口又有什麼了不起?我去公安局問過了,本市戶口不金貴,五千塊一個,大量賣,掏錢就可以立即解決!父母說,五千塊!說得好聽!他掏得出來嗎!就是掏得出來也不行!這壓根就不是戶口問題!寧芬說,不是戶口是什麼?人家要是城裡人,要是有城裡戶口,你們還會這樣子嗎?父母還是老話,他不是城裡人嘛,是農民不老老實實在農村種田,跑到城裡幹什麼?分明就不是本分人嘛!咱本本分分的人家,幹嘛要嫁一個不本分的人!寧芬說,樹挪死,人挪活,人家有經濟意識,頭腦活絡。

寧芬一把鼻涕一把淚。想想自己真是可憐,家庭條件不好,自身條件也不好。從十五歲就開始莫名其妙地發胖,喝涼水都長肉,年紀輕輕的,就長成一副水桶腰,真是沒治。城裡男孩子追女孩只要苗條漂亮的,誰肯多看她一眼?先後與幾個男孩接觸過,都是不出一個月,便被人家提出分手,有的甚至只見一面,人家就再不露頭了。

好不容易遇到小鮑,人家不嫌她醜,不嫌她胖,人家能真心實意喜歡她,愛她,發誓賭咒要跟她白頭偕老過一輩子,她還有什麼不願意的?農村戶口又怎麼了?多少農村出身的小夥子幹出了驚天動地的大事業?再說城市戶口有什麼了不起的,等人家攢夠了錢買一個不就成了……茫茫人海,能遇到真心相愛的人容易嗎?家裡人有什麼理由不僅不替她高興,還要反對?寧芬躺在床上蒙著被子哭了三天,眼睛腫成一條縫,父母被折磨得沒辦法,便問她,他真的喜歡你?真心愛你?寧芬說,那還有假!他一天看不見我,就像丟了魂!就這樣,寧芬與小鮑結了婚。

婚禮當晚,父母還在擔心,不聽老人言,吃虧在眼前,就小鮑這種猴躥馬跳的農民,根本不是安分守己過光景的人,寧芬這樣的老實閨女嫁給他,早晚要吃虧。結婚以後,在最初窮困不堪的日子裡,寧芬與小鮑還算過了兩天安生日子,也還算幸福。小鮑信誓旦旦對寧芬說,你看著,我一定幹出一番事業來,絕不辜負你的一片深情!我一定要讓他們看看,他們看不上我,是一個多麼愚蠢的錯誤!小鮑確實是個言必行行必果的農民,婚後不久便辭了工廠裡的臨時工,在菜場租了個攤位,起早貪黑販菜賣菜。寧芬一心一意支援丈夫,拿出全部積蓄,還向親戚朋友四處拆借。後來小鮑攢了點小錢,立即踹了菜攤子,開起雜貨店,再不久,又把雜貨店兌出去,接了一間快餐店。快餐店開張後,寧芬的日子才逐漸好轉,只要店門開著,鍋臺燃著,有客人來,便有錢進。這時城市戶口已跌了價,小鮑花了三千五,給自己買了城市戶口,從形式上摘掉農民帽子。接下來小鮑在市中心買了一套兩室一廳,寧芬手頭也寬綽得很,指頭上同時戴著紅色藍色三四隻寶石戒指,脖子上掛著粗粗的黃金項鍊,帶著孩子再到小店買零食,不像往常那樣斤斤計較,那架勢是要學著做一個闊太太了,過衣食無憂的幸福日子了。卻不料父母的話那麼快就應驗了。小鮑開快餐店賺了幾個錢,衣襟上的油汙還沒擦乾淨,居然包起了二奶,不斷地把家裡的錢偷偷地往外轉移。 。。

第一章 禍起蕭牆(3)

父母反對她離婚。說離了就是二婚,一個離婚女子帶著個孩子,未來不堪設想。這一點上寧芬與父母持同一觀點,也堅決不離,為了孩子她要與情敵鬥爭到底。她認為主要責任人不是小鮑,而是那個狐狸精,如果不是那不知廉恥的女人插上這一腳,人家還是好端端一家人。小鮑原本對她也挺好,只因那女人出現以後,小鮑才開始冷淡她,她在內心裡深信,小鮑還是愛她的。因此,擒賊先擒王,寧芬只要把狐狸精那頭拔掉,不愁小鮑不回頭,他不為她也要為孩子想想啊。

寧芬告訴江婷婷,她剛才去商場,就為買一把剪刀,家裡的剪刀太短,特意買把長的。江婷婷嚇了一跳,你想殺那女人?寧芬說,不是殺那狐狸精,我是想用自殺的方式,嚇唬她不要再做可恥的第三者,把幸福還給我。江婷婷聽得一身冷汗。她問,寧哲知道嗎?寧芬悲壯地說,他不知道,不能讓他知道,他是警察,他肯定不會讓我這麼幹。江婷婷說,我覺得這種事,責任主要在小鮑,你最好先與小鮑談談,如果他態度端正,主動與那女人斷了,你不用找那女人,也就沒事了。寧芬說,多好的男人都受不了女人勾引,那狐狸精是禍水根源,是火種,她那頭不熄火,小鮑的被烤得熱烘烘的,心思就永遠安定不下來了。

江婷婷問,你真要去找那女人?

寧芬說,我想了三天三夜了,必須找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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