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見了。
他不知道她出了什麼事,那次之後她常常睡到一半驚醒,她的食量變得和小鳥一樣,但仍漸漸豐腴起來,不再那麼骨瘦如柴。
她用更長的時間發呆,甚至沒注意到陽臺上那些欣欣向榮的花草,早該在她出門的那三個月枯死了才對。
雖然她漸漸恢復正常作息,但她不一樣了。
她再也沒有出過遠門,她那貼滿各國貼紙的行李箱一直擱在角落,她不再看它一眼,任它佈滿灰塵。
再過一個月就是聖誕節了,她也沒像往年一樣,杷那棵假樹從箱子裡拿出來組裝置,通常十二月還沒開始,她就會將那棵樹佈置好,然後把它弄得五顏六色的,在每次經過它時,看著它傻笑,她以前是那麼熱中裝飾那棵假樹,今年卻什麼都沒做。
鈴鈴鈴鈴——鈴鈴鈴鈴——
他回過神來,她的電話又響了,她睜開眼,再度接起電話,轉身走回屋子裡,消失在通往另一個房問的門後。
看著合上的門,他喝掉手中的咖啡,拿著那兩片吐司,也轉身走出廚房,囚到擺滿電腦的工作間。
雖然一直看著她,他卻從沒想過要去認識她。
她只是個有點小怪異的鄰居,讓他不由自主的盯著她看的鄰居。
不過說她怪異,他自己也沒有正常到哪裡去,但他很安逸於現在這樣的生活,多數的時問,都是沒有人打擾的,他的生活非常的規律,除了每週五必須要出門到公司,平常他都是晚上七點起床,八點到九點運動,然後吃早餐,接著工作到凌晨一點用餐,吃完飯繼續工作到早上九點,運動到十點,在十一點洗完澡,上床睡覺。
他日夜作息顛倒,但生活規律,和日夜作息正常,生活卻十分混亂的她全然相反。他在固定的時問出門購物,她則想到才出去,所以雖然他們當了三年鄰居,卻從沒面對面見過。
偶爾,他會在路上和地擦肩而過,有一兩次的星期五早晨,他出門時正好遇見她晨跑回來,她拎著一杯星巴克的咖啡,一邊看著手裡買回來的報紙。
她從沒注意到他,他想。
她總是專注在手裡的報紙,或街角那隻會對著她猛搖尾巴的哈士奇身上,每回經過,她都會蹲下來拍拍它的頭,和它玩上好半天。
所以,或許他不應該驚訝當眼前這意外發生時,她所表現出來的行為,即使是在她失去了某一部分的熱情之後的現在。
今天早上,他同往常的每一個星期五一樣,一夜沒睡,灌了一壺咖啡,套上西裝,準備到公司去應付藍斯的手下,他把車倒出車庫,才想到忘了拿班頓千交代萬囑咐的檔案,只好將車停到街邊,上樓回去拿。
等他重新下來,才開啟車門,還沒上車,就看見那個女人穿著運動服跪坐在大馬路上,她的身前有一隻狗,她正在幫它止血。
那隻狗被車撞了,他轉過頭去看,不是街角的哈士奇,品種不一樣,毛色也不一樣。
她是那麼的努力想救那隻受傷的狗,甚至不在乎身處大街上,隨時會有車輛疾駛而過,然後她抬起了頭四處張望,像是想要尋找援助,但沒有人停下來,就算曾有人注意到,也都別過頭去。
下一秒,她對上了他的視線。
他無法移開視線,他原以為會看到她無助慌亂的眼神,但她並不慌亂,只是生氣,然後那雙炯炯有神的黑瞳隔街傳達出無聲的懇求,她甚至沒有抬起按壓在那隻狗身上的手,沒有任何動作,只是就那樣看著他。
他的手擱在早已開啟的車門上,卻無法就這樣坐進車裡,和其它人一樣,假裝什麼都沒看到,然後揚長而去。
他應該這樣做的,他又不是獸醫,他也不養寵物,他根本不知道遇到這種事該如何處理——
在他猶疑不定的那幾秒裡,他幾乎能感覺到她的失望在一點一滴的加深,他不喜歡她那一副他怎麼可以見死不救的表情。
該死的!
暗暗咒罵一聲,他緊抿著唇,甩上車門,皺著眉頭穿過馬路,滿心不甘願的朝她走去。
天殺的,他甚至不喜歡“狗”這種動物!
“需要幫忙嗎?”
那個高大壯碩的男人如是說,他像一輛坦克般向她走來,表情卻是一副被趕鴨子上架的模樣,眉頭微蹙、面容冷硬,像個遭人打擾用餐的將軍。
他說話的口氣和表情,一點也不像是真心想幫忙的樣子,不過她剛剛也沒想到他真的會過來,甚至開口詢問她。
“是的。”她看著他說:“它被車撞斷腳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