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部分(3 / 4)

小說:金牌主持 作者:炒作

來?”十分鐘後,雷鳴在數千網友的留言催促下發微博回應了汪謙,並附帶了郵箱截圖以及郵件附件內容截圖。

郵箱截圖時間最早出現在兩週前,也就是汪謙到電視臺應聘的那天晚上。

郵件附件的截圖顯示正是《再見青春》這首歌和詞曲!

“看起來確實是剽竊!雷鳴有足夠的證據!除非那人能拿出更早的證據來證明這首歌是他寫的,否則就是他剽竊!”徐霈琦立刻跟進了微博。

“對啊!昨晚信誓旦旦說今晚九點整發布證據,結果就等來了週二上傳酷樂網的證據,那算毛的證據啊?”袁志偉也發了微博。

“分分鐘被打臉了!不知道剽竊者的臉疼不疼?”徐霈琦繼續發微博。

“他哪有臉?剽竊的人根本就不要臉!”趙高玉回覆了徐霈琦的微博。

“電子證據顯示這首確實是雷鳴創作的啊!”

“汪謙說他已經拿出了全部證據,也就是說汪謙的證據是三天前的,但雷鳴的證據是兩週前的!”

“越來越看不懂了啊!如果就電子證據來講,這歌應該是雷鳴原創的,法律也會這麼認定。”

“汪謙那是狗屁證據,雷鳴的才是鐵證!汪謙是剽竊狗!”

“剽竊的行為真可恥!就算他再寫一百首歌出來,《再見青春》還是剽竊的!”

“對啊!我不覺得那兩首歌有什麼地方象,而且不能因為會寫一首歌,這世上的歌就全都是他寫的吧?簡直是強辭奪理!”

“剽竊狗回話啊!怎麼不吱聲了?又怕了?心虛了?”

網友們也再度熱鬧了起來,又有不少網民開始了對汪謙微博的圍攻和謾罵,要求汪謙對雷鳴給出的證據進行回應。

兩分鐘後,汪謙微博終於再度出聲,對雷鳴的證據和網友們的質問進行了回應。

“我九點整的時候已經拿出了全部的證據,要更多也沒有了,如果你們還要我繼續證明的話,那我再說兩件吧!這首《再見青春》,是我在向綜藝頻道雷香主任面試的時候現場創作的。這週週二上午的時候,雷香主任到科教頻道來,和我談購買《再見青春》版權的事情,她知道這首歌的版權是我的,所以才會向我購買,不信你們可以去問她。”

“那時候我還沒來得及把這首歌整理出來,雷主任提出來了,我才在那天晚上抓緊時間把這首《再見青春》整理出來發在酷樂網。雷主任是電視臺裡德高望重的領導,我相信她的人品,她的回答才是鐵一般不容置辯的事實!”

汪謙知道這件事背後是雷香在操作,她一直躲著不發聲可不行,沒把她坑進去,他這次的坑就白挖了。

所以,他現在要做的,就是逼雷香開口!

第28章 賤人就是矯情

看到汪謙的回答,雷鳴等人不由得大笑,看起來這個汪謙腦子確實有問題啊!或者是已經黔驢技窮,雷香就算去向他買過版權,這時候能承認嗎?

“如果雷主任說不存在這兩件事,那你就是承認剽竊了?是不是該向我公開道歉?”雷鳴果然中計,在微博上急不可耐地向汪謙問了一聲。

謊言說了一千遍就成了真理,而且謊言有時候還可以麻痺自己,就象現在,雷鳴在潛意識裡,甚至已經都認為這首《再見青春》是他創作的了,而汪謙是可恥的剽竊者。

雷鳴很急於證明《再見青春》是他創作的,有了這首歌,有雷香在綜藝臺幫他宣傳造勢,配合著《青春不悔》的播出,他在娛樂圈裡的地位會立刻提升不少。

“雷主任是臺裡的領導,我相信雷主任的為人,相信她說的每一句話!如果剽竊當然應該公開道歉!”汪謙回覆了雷鳴。

圍觀群眾們紛紛轉移了戰場,跑到雷香的微博裡留言,讓雷香出來說明究竟誰才是《再見青春》的原作者。在網民們看來,一直在質辯版權糾紛的雙方現在都在等著雷香發話了。

現在雷香被論戰雙方推到了風口浪尖,不發話是不可能的了。

身為整件事的幕後主使,雷香一直都在密切關注著微博上的動靜,發現汪謙忙了一整天只拿出三天前上傳到酷樂網的記錄之後,心裡差不多有底了。

最重要的是,從汪謙昨晚發微博推託到今晚回應,還煞費苦心地又創作了一首《邶京邶京》讓網友比較以證明自己是原作者。在雷香看來,汪謙使盡了渾身解數想要討回《再見青春》的版權,現在已經徹底沒招了,所以只能恭維她雷主任德高望重,希望她幫他說話了。

現在知道要討好我雷香了?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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