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世名指著頭道:“此世名族人王俊之頭,世名父親彼此人打死,昔年告得有狀。世名法該執命,要他抵償。但不忍把父屍簡驗,所以只得隱忍。今世名不煩官法,手刃其人,以報父仇,特來投到請死,乞正世名擅殺之罪。”大尹道:“汝父之事,聞和解已久,如何忽有此舉?”世名道:“只為要保全父屍,先憑族長議處,將田三十畝養膳老母。世名一時含糊應承,所收花息,年年封貯,分毫不動。今既已殺卻仇人,此項義不宜取,理當入官。寫得有簿藉在此,伏乞驗明。”大尹聽罷,知是忠義之土,說道:“君行孝子之事,不可以義法相拘。但事於人命,須請詳上司為主,縣間未可擅便,且召保侯詳。王俊之頭,先著其家領回侯驗。”看的人恐怕縣官難為王秀才,個個伸拳裸臂,侯他處分。見說申詳上司不拘禁他,方才散去。
陳大尹曉得眾情如此,心裡大加矜念,把申文多寫得懇切。說:“先經王俊毆死王良是的。今王良之子世名報仇殺了王俊,論來也是一命抵一命,但王世名不由官斷,擅自殺人,也該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