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部分(2 / 4)

命糊塗了。你們須要我口淨,也得大家吃塊肉兒。不然,明有王法,不到得被你躲過了!”洪家自恃福生妻子已無說話,天大事已定,旁邊人閒言閒語,不必怕他。不教人來兜攬,任他放屁喇撤一出,沒興自去。喇虎見無動靜,老大沒趣,放他不下,思量道:“若要告他人命,須得是他親人。他妻子是扶不起的了,若是自己出名,告他不得。我而今只把私和人命首他一狀,連屍親也告在裡頭,須教他開不得口!”登時寫下一狀往府裡首了。

府裡見是人命,發下理刑館。那理刑推館,最是心性慘刻的,喜的是簡屍,好的是入罪,是個拆人家的祖師。見人命狀到手,訪得洪家鉅富,就想在這樁事上顯出自己風力來。連忙出牌拘人,吊屍簡明。陳家妻子實是怕事,與人商量道:

“遞了免簡,就好住得。”急寫狀去遞。推官道:“分明是私下買和的情了。”不肯準狀。洪家央了分上去說:“屍親不願,可以免簡。”推官一發怒將起來道:“有了銀子,王法多行不去了?”反將陳家妻子撥出,定要簡屍。沒奈何只得拾出棺木,解到屍場,聚齊了一干人眾,如法蒸簡。仵作人曉得官府心裡要報重的,敢不奉承?把紅的說紫,青的說黑,報了致命傷兩三處。推官大喜道:“是拿得倒一個富人,不肯假借,我聲名就重了,立要問他抵命!”怎當得將律例一查,家長毆死僱工人,只斷得埋葬,問得徒贖,井無抵償之條。只落得洪家費掉了些銀子,陳家也不得安寧。陳福生殮好入棺了,又狼狼藉藉這一番。大家多事,陳喇虎也不見沾了甚麼實滋味,推官也不見增了甚麼好名頭,枉做了難人。

一場人命結過了,洪家道陳氏母子到底不做對頭,心裡感激,每每看管他二人,不致貧乏。陳喇虎指望個小富貴,竟落了空,心裡常懷快快。

一日在外酒醉,晚了回家,忽然路上與陳福生相遇。福生埋怨道:“我好好的安置在棺內,為你妄想嚇詐別人,致得我屍骸零落,魂魄不安,我怎肯幹休?你還我債去!”將陳喇虎按倒在地,滿身把泥來搓擦。陳喇虎掙扎不得,直等後邊人走來,陳福生放手而去。喇虎悶倒在地,後邊人認得他的,扶了回家。家裡道是酒醉,不以為意。不想自此之後,喇虎渾身生起癩來,起床不得。要出門來槓幫教唆做些憊懶的事,再不能勾了。淹纏半載,不能支援。到臨死才對家人說道:“路上遇陳福生,嫌我出首簡了他屍,以此報我。我不得活了。”說罷就死。死後家人信了人言,道癩疾要纏染親人,急忙抬出,埋於淺土。被狗子乘熱拖將出來,吃了一半。此乃陳喇虎作惡之報。

卻是陳福生不與打他的洪大壽為仇,反來報替他執命的族人,可見簡屍一事,原非死的所願,做官的人要曉得,若非萬不得已,何苦做那極慘的勾當!倘若屍親苦求免簡,也該依他為是。至於假人命,一發不必說,必待審得人命逼真,然後行簡定罪。只一先後之著,也保全得人家多了。而今說一個情願自死不肯簡父屍的孝子,與看官每聽一聽。

父仇不報忍模糊,自有雄心託湛盧。

梟獍一誅身已絕,法官還用簡屍無?

話說國朝萬曆年間,浙江金華府武義縣有一個人姓王名良,是個儒家出身。有個族侄王俊,家道富厚,氣岸凌人,專一放債取利,行兇剝民。就是族中文派,不論親疏,但與他財利交關,錙銖必較,一些面情也沒有的。王良不合曾借了他本銀二兩,每年將束脩上利,積了四五年,還過他有兩倍了。王良意思,道自家屋裡還到此地,可以相讓,此後利錢便不上緊了些。王俊是放債人心性,那管你是叔父?道:“逐年還煞只是利銀,本錢原根不動,利錢還須照常,豈算還過多寡?”一日,在一族長處會席,兩下各持一說,爭論起來。王悛有了酒意,做出財主的樣式,支手舞腳的發揮。王良氣不平,又自恃尊輩,喝道:“你如此氣質,敢待打我麼?”王俊道:“便打了,只是財主打了欠債的!”趁著酒性,那管尊卑?撲的一拿打過去。王良不提防的,一交跌倒。王俊索性趕上,拳頭腳尖一齊來。族長道:“使不得!使不得!”忙來勸時,已打得不亦樂乎了。大凡酒德不好的人,酒性發了,也不認得甚麼人,也不記得甚麼事;但只是使他酒風,狠戾暴怒罷了,不管別人當不起的。當下一個族侄把個叔子打得七損八傷,族長勸不住,猛力解開,教人負了王良家去。王俊沒個頭主,沒些意思,耀武揚威,一路吆吆喝喝也走去了。

詎知王良打得傷重,次日身危。王良之子王世名,也是個讀書人。父親將死之時,喚過分付道:“我為族子王俊毆死,此仇不可忘!”王世名痛哭道:“此不共戴天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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