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之後,我在教室滯留至天明後返回寢室。
沒有人問我是否毆打過許北傑,他的腸胃早就隨著他的心肝脾肺腎爛成了一團難以分辨的東西——而且我打人向來很有分寸。許北傑溼透的衣服和糊滿泥漿和血跡的雙腳說明他在大雨中狂奔了很長時間,而且連腳被劃破了都不知道。至於他小腿上的那個牙印,根據警察在我住院時所做的筆錄,倒成了許北傑主謀毆打我的證據之一。無論警察們怎麼想從我身上找出突破口,我就是咬緊牙關不放鬆——小樣的,咱可是上過報紙的“見義勇為大學生”,想把俺捏成孫志剛?沒那麼容易。
所有的證據都對我有利,特別是我隨身攜帶的軍刀上也沒有沾上許的血跡,無法判定我對許是否進行過有危害性的人身攻擊與傷害。於是,在經歷了從門衛到停屍房的分局一日遊之後,我施施然地得勝回朝了。那些警察後來也沒怎麼麻煩我,而是將精力放在抓捕那個在我看來是為民除害的司機上了。
無巧不巧,給許北傑做屍體鑑定的就是當初給陳雯雯做檢驗的那位女法醫。在卸脫所有責任之後,我向她探聽陳雯雯當初的屍檢結果,她很肯定地告訴我,死者有兩個月多一點的身孕,這一點她印象深刻,絕不會搞錯。
連續的非正常死亡使學校里人心惶惶,各種有鼻子有眼的流言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