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部分(2 / 4)

小說:唐朝好地主 作者:這就是結局

這個大學士扛起來了!

不過說起來,唐朝這種一年考五十多科的壯舉,也還是挺務實的。需要什麼人才,就專門開一科,這等於是專業招聘啊。

後來的那種科舉制度,雖然看起來選拔更公平合理,但卻使得那些讀書人只鑽石經義詩詞,已經不去學習真正的實務能力了,特別是明清的八股文,更是弄出了大批什麼也不會的腐儒學究。

“三郎,這有篇行卷很不錯,裡面有詩、詞、賦和策論各數篇,洋洋灑灑共有數萬字,都寫的很好,而且字也很不錯,你看看?”

岑文字拿著一個卷軸進來。

“哦,能讓景仁如此稱讚,看來定是位才子,拿來我看看。”

張超接過卷軸,開啟,一個名字郝然映入眼簾。

“孫伏珈!”(未完待續。)

第284章 奪妻(第七更!求訂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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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超書房裡,馬周聽到孫伏伽三個字時,眉頭皺了皺。

“孫伏伽,這行卷是孫伏伽所投?是那個孫伏伽?”

孫伏伽的名頭可不小,他並不是普通來京參加科舉的各地州縣學裡的舉薦的生徒,也不是地方官員推薦的鄉貢。孫伏伽也不年輕,今年已經四十出頭,是河北貝州武城一個書香門第出身。

早在隋大業三年,自幼飽讀詩書,滿腹經綸的孫伏伽就已經參加了中國歷史上的第一次進士科考試,並且一舉高中,和房玄齡是同科進士。

此後步入仕途,先後擔任了大理寺史、尚書令史、萬年縣法曹。

萬年縣法曹品級不高,但其職責相當於首都一個區的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局長,是很有實權的。

李淵入長安,隨後建立大唐,孫伏伽也轉投大唐。因為多次向朝廷上建言,李淵還曾經公開稱讚說,在群臣中惟李綱可為我善盡忠心,孫伏伽可對我誠懇直言,其餘皆唯唯喏喏,只知俯首聽命而已,非我所望啊!

他說萬年縣法曹孫伏伽,至誠慷慨,詞義懇切,指陳得失,無所迴避。此人耿直,宜處憲詞。立即封他為治書侍御史,並賜帛三百匹。

後來又加封為五品的御史中丞。這可是御史臺的佐貳,已經是非常重要的實職高官。

孫伏伽的官路可以說是很順利的,只是前不久,這位御史中丞卻彈劾了廬江王李瑗。緣因李瑗見一商人的妻子貌美,就找藉口誣陷了這個商人然後殺了他,又納了其妻為妾。孫伏伽彈劾李瑗,結果最後皇帝偏袒李瑗,反免了孫伏伽的官。

“這孫伏伽現在跑來向三郎投行卷,這不能收啊!”馬周在長安城裡也是呆了挺長時間的,對於朝中不少事情也知道一些。

張超倒覺得挺有意思的。

朝廷對於這第一次科舉,其實並不是太重視,而且因為是第一次,所以規則也不多。

主要的規則就那麼幾條,一是工商子弟不得參加,賤民自然就更沒資格。第二,要參加科舉,雖沒有地方上的考試,但一得是地方州縣學的學生,有州縣學的老師推薦。二是地方上比較品行良好有才華的人,地方官推薦,稱為鄉貢。長安城的國子學、修文館學生也一樣屬於生徒。

還有一條,就是官員不得參加科舉考試。

孫伏伽雖免官,但不是罪官,而且免官之後他確實不是官員了。

不過孫伏伽沒有舉薦書,所以他來張超這裡投卷,希望能夠得到張超的推薦。

這次考試,還沿用隋朝時的一些考試規則,比如公卷通榜制。

一名考生,取得了考試資格後,到了長安,還要先投一份公卷。就是向禮部,投一份資料表,附帶自己的以往作品,也稱省卷,以供瞭解其平時所學專長。一般公捲包含古律詩、賦、文、論共五卷。

公卷之外,考生也會向公卿大臣投獻自己所寫的詩文等作品,即“行卷”以求公薦。如果他們的作品能在名儒評審圈裡打響名氣,甚至能不經考試就獲得任用。

孫伏伽現在向張超投卷,不僅是想要名氣,還想要得到張超的舉薦,獲得參考的資格,要不然,他這個免職的官員,連參考的資格都沒有。

能在十幾年前的大業三年就考中進士科的人,才能肯定厲害,尤其還都做到了五品的御史中丞,若他參加科舉,以才能論肯定能中。不過唐朝的科舉可不是那麼公平的,首先你得取得推薦,才能參考,其二得有名氣。

再加上考試還是不糊名,結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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