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上去,張超連連誇讚行楷寫的好,結果最後卻還是搖頭說不行。
張超提出應當加上標點符號。
早在春秋時,當時的人就會在句子間加上短線、雙短線來做標點,表示重文。到了隋唐之時,除了之前的單、雙短橫外,還有拐角符號,三角符號,圓點符號,方塊符號等出現,用法也各異。甚至也有頓號、句號,意思和後世一樣。
只不過,這些標點符號並不普及。
馬周寫的辛辛苦苦,但沒有用上標點符號。他認為不需要,但張超覺得有標點更好,不會有歧義。而且標點可以幫助斷句,而符號,卻還有其它的用處。就好比一個句子後面加上句號和問號,就是兩種截然不同的意思。比如說,讀了三年大學,和讀了三年《大學》,意思也不一樣。
當然,這時的人也會有一些文字來做為斷句,比如之乎者也就有這種作用,另外有的直接在句尾加‘句’或‘讀’來斷句。
張超覺得既然一直以來古人也都有使用標點符號,這就充分說明標點符號是有需求的。
馬周看了張超的標點符號後,覺得這套標點符號挺不錯的,很完整。雖然心裡很不高興第二版稿子又白寫了,但在認真的跟張超學會了標點符寫的使用之後,馬超回去寫第三版本的時候,終於把那些標點都添上了,甚至他在正式下筆前還請張超先檢校了一遍,得到張超確認之後他才開始正式書寫。
都說好事多磨。
馬週三易其稿,終於交出了讓張超十分滿意的書稿。
“為什麼非要把書稿用這種薄而透的白紙書寫?”
長鬆了一口氣的馬周問出了心中的疑問,這種白紙是張超特別指定的,馬周還曾表示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