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記造冊。
魏延給出的時間是三個月,三個月內義陽八郡的人口統計要全部完成。
留駐各地的正規軍、警備軍、屯田兵在休整之餘便幫助各地官府督促各地民眾去官府登記造冊領取戶籍證明,包括每個進入義陽八郡的流民也都安置下來,登記造冊,魏延這一次非要查清楚自己治下有多少人口不可,不能再拿推測出來的七百萬來矇蔽自己。
第336章 【人口普查】
跟這個人口大普查相互配合的便是整合村莊,把錯落在山間荒谷的小戶人家都遷移到大塢堡裡面,避免戰亂對這些人家的損害,各地郡縣兵四下出動,搜遍每一處山隘荒村,把散落的小戶人家、小村莊都遷移到大塢堡裡面。
特別是左馮翊郡,因為那裡時常有羌胡、匈奴、鮮卑等胡人南下劫掠。
根據魏延意志建造的大塢堡都是稜堡結構,那些彎刀騎射不善攻城的胡人根本攻不破,他們只好去劫掠那些散落在山間荒谷毫無防備的小戶人家、小村莊,胡人經常會在過冬前對該地進行一次掃蕩,要趕在這次掃蕩前完成遷移。
每個郡縣鄉亭都有當地駐軍協助執行人口統計任務,讓每戶的家庭成員都要當地官府衙門,由當地官吏當面驗視,檢視完畢發放戶籍憑證,憑證是一張硬殼紙,上面有個大概的畫像,畫像下面的資訊有郡、縣、鄉、亭、裡等所在地名、姓名、性別、年齡、身高、膚色,上面蓋著當地縣尉的大印。
雖然魏延已經想法設法鼓動民眾主動申報戶口,但不可避免會有一些人把官府的意思曲解拒不到官府申報,甚至還有一些有過劣跡的不敢露面的,魏延便下令發動檢舉,建安二年年末前,完成義陽八郡人口調查,到時候還沒有入戶者又非新移民,不僅本人罰做官奴,所在亭長、里長皆要罰做苦役。
三個月過去後,整個義陽八郡人口統計出來,總計有八百七十七萬六千四百五十二人,男子有三百九十三萬四千一百二十二人,女子有四百八十四萬二千三百三十人,女子比男子多出九十一萬。
魏延對這個結果並不驚訝,他早就想得到,世家隱匿的人口會遠超過大家的估計,按照原先估計的世家隱匿人口而估算出來的人口不過是七百萬,現在看來,那個估計還是太保守了。可能還有某些世家有一些隱匿人口尚未報上來,最近幾個月陸續從其他州郡投奔過來的流民算起來,現在大概有九百萬人口,算是大漢鼎盛時期總人口的六分之一。
魏延本來認為按照古代的條件,很難做什麼人口普查,但看了王粲掌握的典籍後,他發現不能低估古代人的智慧。
這個國度最遲在周代就已經普遍開展了人口核查,且形成定製。《周禮?地官?小司徒》記載:“小司徒之職,掌建邦之教法,以稽國中及四郊都鄙之夫家,乃頒比法於六鄉之大夫,使其各登其鄉之眾寡”。可見,當時設定的“小司徒”和“鄉大夫”等官職的職責中就包括了人口核查事務登記民之“眾寡”。
魏延大規模地進行人口統計,並未引起強烈的反彈,就是因為在漢代,人口核查制度已經得到鞏固和發展,戶口典章制度已經日臻完善,每年農曆八月,各郡、縣都要核對戶籍,進行人口統計。
魏延重視人口,是因為人是構成社會生產力的最重要因素,“富國”、“強兵”都離不開人力資源,所以必須掌握本國的人口狀況。
但以前的劉漢朝廷之所以年年搞人口核查,跟當時的賦稅與徭役制度是分不開。魏延當政之前,直接以納稅人為課徵物件的“人頭稅”曾經是劉漢朝廷財政收入的一大來源,此外,百姓還須無償承擔各種徭役,在這種賦役制度下,人口核查就成為政府財政、稅收管理的一項基礎性工作。
漢代課徵的“人頭稅”主要有“口賦”與“算賦”。“口賦”是對七至十四歲的少年兒童徵收的一種稅,每人每年繳納二十錢,作為皇室收入。當時,為了推行國家的有關社會經濟政策,算賦對商人、十五歲至三十歲的未婚女子、以及奴婢均有加重徵收的規定;對孕婦、產婦、以及有年過八旬老人的家庭則有免徵規定。此外,漢代規定百姓從二十三歲至五十六歲均有服徭役的義務,徭役的種類主要包括:適齡男丁一生中須到國都服兵役一年,稱為“正卒”;到邊塞戍守一年,稱為“戍卒”;每年在所在郡縣服勞役一個月,稱為“更卒”。不能服徭役者,須繳納代役金,稱為“更賦”。
在這種賦役制度之下,人口的數量、性別、年齡、職業、社會身份以及婚姻、生育等情況直接關係到“人頭稅”的徵收和徭役的徵派,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