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法律手段來解決這個難題。
大陸公曆701年7月22日,帝國菸草行業協會三十三名業主代表聯名正式向帝國第七審理院(主要承擔天南郡轄地重大刑事民事索件審理)遞交了訴狀,要求帝園第七審理院判決帝國經濟發展部在天南郡的限制菸草種植園規模的行政命令無效、此前他們曾經先向帝國第七審理院第三巡迴審理庭提出了起訴,但是第三巡迴審理庭以狀告國家行政機關行政命令審理庭一級機構無權受理為由拒不受理,訴狀才被業主們交到了第七審理院。
這份要求判定帝國經濟發展部命令無效的行政訴狀幾乎一下子就震動了全帝國,狀告帝國部一級的行政權力部門,這還是破天荒的第一遭,雖然在西疆時代曾經有狀告財政部門為求壟斷而禁止商業銀行開業的先例、但是那畢竟是在相當窄小一個範圍、而且也很快就煙消雲散,遠遠不如這一次影響波及全帝國的聲勢。
帝國各地的媒體都以超乎尋常的關注程度對這一事件表示了關注,尤其是在新納入帝國管理不久而工商業又較為發達的梅利地區關心這件事情的民眾更是踴躍,而梅利郡的媒體也是每日頭版必定刊登有關被稱作菸草門事件的這起訴訟案。而那位法務大臣莫倫也是異乎尋常的高調錶示帝國審理部門務必秉公審理,不得偏袒徇私,這讓這件案件的熱度更是猛漲。
第五十三節 海洋戰略
大陸公曆701年8月31日,經過三度開庭討論,帝國第七審理院駁回了菸草行業協會代表的訴訟,理由是帝國現今沒有法律依據可以對行政機關的行政命令提起訴訟,帝國審理機構不受理類似訴訟,這是一個判例的開始,在《帝國行政訴訟法》頒佈之前,一系列針對行政機關的質疑和訴訟都將無疾而終。
當然這也在某個方面促成了《帝國行政訴訟法》的醞釀和誕生,只是這一法案的透過還需要有太長的路要走,至少目前,還沒有什麼人能夠接受個人和民間力量推翻政府命令的現象,哪怕是以審理院裁定形式也不行,而西疆的那一次推翻更像是一個特例和異端,明確的說那是因為有更高層的力量介入才會讓詹姆斯代表的西北銀行妥協,而如果要變成普遍現象,那就沒有多少可行性了,即便是思想最為激進的法務部長莫倫也要承認在近期甚至相當長一段時間內,個人或民間力量要透過法律手段來推翻政府行政命令不大現實,但是這一個好開端,至少給了人們一些希望,只要沿著這條道路走下去,終究會有那麼一天再一次開創一個法律界的新紀元。
雖然案件最終以菸草行業協會失敗告終,但是這卻是一個具有化時代意義的開始,拿後世史學家們的話來說,這標誌著帝國工商業界已經開始作為一支獨立而重要地政治力量開始成熟起來。並且敢於走上政治舞臺,透過法律手段來保護自己的權益,這件官司結束之後,帝國元老院和公民院的一些相關代表就在醞釀著要開始草擬《帝國行政訴訟法》的草案,這在某種角度來說也變相的推進了法制化的程序。
相較於菸草行業地風波,帝國在另外一項專賣物資的處理上卻是風平浪靜。鹽業仍然被作為事關國計民生的重要物資列入了專營,整個帝國被按照郡進行了劃分,仍然是沿襲了原來故有的採取購買專賣權的方式,只不過為了加強對鹽業行業的控制,帝國經濟發展部採取了繳納高額保證金制度,以確保各個鹽商和鹽業從業者不得違規經營。
帝國的造船業在701年也是一個突飛猛進的一年,在帝國本土除了餘杭的江南船廠和東南船廠完成了整合成為帝國船舶製造業主力外,東海郡登州的登州船廠也開始異軍突起,穩穩居於帝國三大主力船廠之列。
如果說江南船廠和東南船廠更多地是依靠帝國官方訂貨和政策鼓勵下蓬勃發展起來的江南航運業,那登州船廠就幾乎全部依賴於燕雲地區和東海地區的民間航運產業發展。尤其是盧曼出任東海總督之後明確表示東海總督府將支援登州船廠的發展,除了採取各種政策扶持登州船廠的發展外,並且還要求扇江沿線地區地大型船隻建造儘可能的選擇登州船廠建造,而燕雲地區由於造船業並不發達,也更多的選擇了臨近的登州船廠作為採購基地。
造船業的蓬勃發展還不僅僅是在大東洋沿岸。帝國在南海郡出資控股地南洋船廠和南海航運世家興辦的另外多家船廠也經過了一系列的整個,形成了以東薩摩亞為基地地南洋船廠和三寶港為基地的三寶船廠兩大企業並立的格局。事實上兩家船廠一度都被帝國控股,但是隨著帝國的建立,以及在經濟觀點上的轉變,帝國財政部國資管理司也開始逐步減持兩家船廠的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