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4部分(4 / 4)

善。這外頭的壞事。不要落到自己個兒頭上。

“追繳贓銀。送官法辦。”曹顒將手中賬簿。往子上一摔。對趙同道。

不只曹元何茂財。趙同都有些吃驚。

不是有句老話。就“家醜不可外揚”麼?懲治一個胡成不打緊。這鬧到衙門裡。曹家父子少不的也要落下個“御下不嚴”的罪名。

“大爺。不可。”曹元抬起頭。帶著幾分急說道:“若是大爺著惱。大板子打死了那混賬東西也好。萬不可經官。老爺與大爺名聲要緊。老爺與大都是高潔之人。犯不著為個奴才。汙了名聲。”

“這文過飾非的名。不要也罷。父親與我尚守律法。不敢有絲毫懈怠;這下邊當差之人。就能如囂張。置國法家規與不顧。這不是背主是什麼?如此行事之日。就是棄了主僕恩義。是曹家的仇人。不送到衙門。還要汙了曹家的的不成?”曹顒看著曹元。緩緩的說道。

“大爺。”曹元喃道。有句到了嘴邊。又生生的嚥了下去。他原想說。要不要同老爺商議後。再定奪。但是也算是乖覺。沒有說出來。

他是曹家大總管。看最清楚不過。曹寅夫婦上京後。雖說名義上曹寅是家主。實際上曹寅早就不理事。任由兒子當家。

這種自汙其名之事。也是無奈這舉。只有如此行事。才能殺雞儆猴。使其他人不敢生出別的心思。

要不然。同其他權貴府邸似的。就算惡奴有什麼不軌行為東窗事發。家主為了名聲。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那往後敢借著曹家的勢力。行違亂紀的。就不是一個兩個。

“胡成如此枉法。曹元身為大管家。少不的又負“失察”之過。責三十大板。總管一職。即日起由曹方代。何茂財身為外莊總管。竟然對其劣行不行不問不察不糾。有“縱容”之過。亦責三十大板。再革錢糧兩年。”曹顒稍加思量。對的上跪著的兩位作出如下判決。這說話間。就罷了元的大總管。曹元只是臉上些泛白。恭敬的應了。沒有呼天搶的之舉。

趙同在一旁。有些糊塗了。

大爺這是想要奪權。自己的人手頂了江寧老派的人手?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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