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給小許打了電話,告訴他,我身體不適,可能一個星期都不來公司了,如果有什麼合同要蓋章簽字,先去找曹姐。
我把公章放在了曹姐那。
冰箱裡空空如也。和我的頹喪不同,我媽拿了駱康給的一筆所謂補償款,心情已經漸漸平靜。不但如此,她還為離開駱景行而慶幸。我媽像改了性子,一人住我那,覺得無聊,老給我電話,催我,叫我去喝湯吃飯。那幫二奶老三兒們的聚會,她也不怎麼參加了。
我有幸吃過一次,我媽的手藝也就那樣。
“窈窈啊,都這麼久了,你咋還不帶駱維森過來呢?真是的!”她還抱怨個不停。
我就覺得啊,有必要講實情告訴她了。
“他不會來了。”
“為什麼?”我媽吃了一驚。
我就儘量輕描淡寫,說得波瀾不驚。“分了唄,還能為啥?”
“分……了?”
我媽尖著嗓子,像打碎了什麼東西,只差沒發出尖叫。好歹她還算理智,忍住了,就好像她一旦發出尖叫,我就會及時果斷地撂下電話,不理她了。
“嗯。以後,別和我提他了。”
我媽就苦著聲音說不行。“怎麼可能?駱維森不是駱景行啊,我看他對你還是有感情的。是不是,你們有什麼誤會呀?”
我媽自從搬到藍灣公寓後,和我說話,總是小心翼翼地,生怕惹我不高興。
“沒。”
“那我得去問問他!”
“別!你要真去了,那咱倆就斷絕關係。我的事兒,你別管。”
“窈窈啊,媽媽是生氣啊,是想替你出頭呀。”
“你把自己管好再說吧。”
我媽就憋著氣:“那,中午你來不來吃飯?我最近學會了煮鵝湯,你來嚐嚐?”
“不了。你不瞭解我,我這人打小兒就不吃家禽。”
我媽一時語結。
一個人在難受的時候,還是一個人靜靜待著好。
我強作精神,胡亂套了一件衣服,打算去超市買點兒速凍食品,擱在冰箱裡,餓了就煮著吃。
快過年了,天也越冷了。
我開著車,打算去離家最近的凱旋廣場活動活動,伸伸腿兒,呼吸呼吸新鮮空氣。市區最近大變樣了,街邊路角都栽種上了一簇簇的黃梅,給嚴冬增添了一絲亮眼的顏色。
我坐在長椅上,用圍巾將嘴巴脖子捂得緊緊的,看著來來往往的人群,心裡突然湧起一句心酸的名言:熱鬧是別人的,寂寞是自己的。
有幾個十來歲的小女孩在街邊賣玫瑰花。其中一個她看見了我,就走過來,怯生生地問我買不買花兒。
“買。”我不為難小女孩兒。
她很開心。我掏了錢,她給了我兩朵玫瑰。我靠在椅背上聞了聞,是挺香的。我這才發現,今天大街上賣花的人挺多的。情人節???
沒錯,今天是二月十四號,情人節。
呵呵……我對這個節日,其實沒什麼概念。
我悵惘地看著遠處。視野中,緩緩地走來一個男人。男人很軒昂。衣著氣派,體面,優雅,無可挑剔。我不禁怔怔地看了幾眼。
等看清楚了,我這才懊惱地發現,此人竟是……駱維森!
可是,目光已經收不回來了。因為,他也看見了我。駱維森單身一人,來大街上,似乎就是隨意地散步的。四目相觸,我趕忙避開了。
這是在大街上,那麼就佯裝不認識吧。
可是駱維森徑直朝我走來。老實說,一月多沒見,我對他真的有點兒生疏了。而且,很彆扭,很不自在。他藏在我的心裡,我還沒有忘卻。可這冷不丁地毫無預料沒有任何準備地一下又出現在我的眼前,我束手無措,不知道該用一個怎樣的神情讓自己看起來自然一點兒。
他還在我身旁坐下了,並且敏銳地看見了我手裡的花。
“一個人?”他試探地問了一句,目光躑躅不定。那種感覺,就好像我們曾是一對親密的戀人,但後來因為聚少離多,又因為誤會和不瞭解,果斷分手了,如今重逢,也不過是因為看在以前那樣相好的份上,不願意將彼此的關係弄成一種冷若冰霜劍拔弩張的狀態。
他和我走來,只是出於禮貌的示好。
我就冷笑。“要不然呢?”
他沉默了片刻,就勸我:“回去吧,這兒冷。”
“要你管?”
“別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