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寧握在一起的雙手緊了緊,不能宰了啊,那好吧,這麼貴重的東西,怎麼著都得給合理的價格,但多少是合理呢? 她這就說不清楚了,這鄉下二兩銀子都夠一家過一年的,這肉多少一斤才算合理? “這不是二哥三哥的同窗啊?這位小哥哥,辣椒醬可是吃完了?”唐寧回禮便回了句話。 “叫什麼小哥哥,你要叫我長志哥哥,我是你哥的同窗,也就是你哥,你哥也是我哥,夠意思啊,有辣醬給我們送,這有了這麼寶貝的東西也給我送,我承你們情了啊。”李長志巴拉巴拉的就說了一通。 唐寧嘴角微抽,我沒想讓你承我的情啊,算了不和這二貨計較,你要承就承吧:“是,長志哥,我和我哥昨兒上山遇到的這隻大鳥暈死過去,就帶回了家,大概夜半時分就真的沒氣了。” “長志,這二位是你同窗?”眼看著這麼貴重的東西還沒討論好, 能送到自家來,那為自己家打通幾個生意上的關節,應是沒問題的,這種東西誰都不會拒絕,無論多富多貴之人:“既然是自家人,我也就不外道了,姓唐是吧,那我就託大叫聲唐家大侄,這隻大鳥我先讓人稱一下重量,價格我們去裡面詳談。” 終於說到正事上了,唐寧撥出一口氣,跟著來到了剛坐過的小廳休息室坐下,李長志激動又開心地給人都滿上了茶水,坐下後,又起了身把門帶上。 “我是長志的父親,你們叫我一聲李叔就好,都是自家人,我就不客氣了,這種大鳥甚是少見,對人異常的滋補,身強體壯的人吃了就很少會生病,身子弱的人吃了,那就是強身健體……我把這肉的金貴之處講了,是覺得咱們本來就是一家人,沒必要藏著掖著,這肉金貴,但不可做成肉乾,鹹肉,以及別的口味的肉,包括肉醬。曾有人得了此肉用各種方式儲存下來後,都再沒有如此食新鮮肉時的滋補,這是這肉貴重的另一個原因。”李長志的父親李有財說道。 唐寧二人點了點頭,這點剛才掌櫃已經講了,唐寧也知道二人並未欺騙他們。 門響了兩聲,錢掌櫃立刻開了門,一個小二說道:“掌櫃,東家,小東家,稱了,那隻大鳥連著毛重有四百零八斤。” 錢掌櫃聽了,點了點頭,和自己預估的沒差,於是讓人退下。 “一共四百零八斤,我給我們算五十兩一斤,共計二萬零四百兩。”李有財說道:“唐侄,你看這可否?” 二萬零四百兩…… 唐文軍以為自己幻聽了,一動不動。 唐寧抽了抽嘴角:“李叔給的價格自然是公道的,不過我有兩個請求。” “你說。” “李叔給個整數,二萬兩即可,四百兩就抹了,但是我想要十斤肉。”唐寧說道,接著又解釋道:“拿回去給我爹孃,哥哥和嫂子都補補身體。” 十斤肉可是值五百兩!但是那又怎樣,唐寧又不是傻子,這鳥現在殺還能倒點血出來,那才是最最最最滋補的,於是又補了一句:“李叔別覺著我貪心,我再給李叔說聲,這鳥最值錢的非肉而是血,當務之急是能拿下多少血,以血豆腐的方式儲存,儘快食用才好。” 一開始李有財原本還覺得這小姑娘有些貪心了,這一下子給了二萬兩銀子,說是抹了四百兩,卻是要了十斤肉,要知道這隻鳥還有骨頭毛啥的可都是壓稱的東西,但是沒想到,這血最是珍貴的這一事,她居然是知道的,這個事情,在坐的,他以為除了自己沒有人會知道,這丫頭直接給點了出來,不知道是不是覺得不公道了? “再來,這血雖然最是珍貴,卻是最不易儲存,再說新鮮的肉想要在縣內消耗完是不大可能,李叔要運到府城或者京城,卻是要花大量的費用,所以小女覺得這五十斤肉拿得全憑了我二哥三哥和長志哥哥的同窗之誼,望成全。”唐寧說著起身行了禮。 “再有,再給李叔個建議,這大鳥的骨頭從未有人講過要如何食用,我卻是在一本古方子裡見過,骨頭剔肉,用水煮沸,抹鹽晾乾,言可放上三月有餘,再食可用水熬湯,效用與鮮肉無異。” 她是真心這樣想的,這時候可沒有現代的運輸條件,有冷鏈運輸,有空運……這時候合靠人力靠馬車,一不小心就會失了鮮,再說了,骨頭這方子雖然簡單,可好歹是個方子,既然書上每個都能對上,那這骨頭必定也是有用的,骨髓裡可都是精華。 李有財一聽,這兄妹倆倒是實誠的人,於是點了點頭:“都是一家人,說請求就外道了,錢運,你讓人立刻取了血做成血豆腐,把鳥收拾出來,分給唐家大侄十斤肉,拿我印信去錢莊提取銀票。” “給一萬九千五百兩的銀票,四百兩的小額銀票,五十兩銀錠子,五十碎銀子。”李有財這樣吩咐後看著唐家兄妹二人道:“這樣可否?” 二人立刻都起身回是。 唐文軍這會兒終於反應過來了,二萬兩,十斤肉,妹妹談好了! 四百兩抹得心疼肉疼哪兒都疼,可是這肉必須得拿回去孝敬自己爹孃,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