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的母親不再對父親體貼關心,經常在家大吵大鬧、砸碗摔盆。不許他身上有一分錢,不許他和任何女性說話,不許他抽菸,不許他回家看父母。夫妻倆經常的吵鬧給父親帶來極壞影響,由於父親不能自由出入,團委工作也受到影響。在林嵐滿週歲那年,父親被解除廠團支部書記一職,廠領導也不再考慮培養他了。
一九九八年底,皮鞋廠全體職工集體買斷下崗。父親開始在廠外馬路邊擺起了腳踏車維修攤,母親則是整天無所事事,還要父親天天做飯帶女兒。在林嵐記憶裡,她的童年就是在父親維修攤邊度過的。父親見女兒很像他不像媽媽,對她更是疼愛。再困難也要給女兒買新衣新鞋和兒童讀物,空閒時,就教女兒識字、講故事、做遊戲。
可她媽媽卻越來越沒人樣,不僅學會了抽菸、打麻將、跳舞,還學會了和幾個姐妹到外面胡混,經常有些稀奇古怪的男人來家找她。
因為兩次沒離成婚,父親只得為了女兒忍受一切,慢慢就變成了忍氣吞聲的模樣,喪失掉一個男人應有的本性。
才到次年夏,媽媽就將夫妻倆下崗補貼金揮霍一空,說是炒股虧了。她不僅不覺得錯,反而大罵父親窩囊沒本事。
恐慌的父親開始私下存錢,擔心女兒未來的學費都會沒有。父親不再給她錢,但家裡的一切開銷都是由他承擔,不僅如此,兩人也不再到一個床上同床異夢。
聽了林嵐的講述,一家人被驚得面面相覷。這世上,還真是什麼樣的人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