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的照片”。但他透露了另一個細節,那就是在報道後期,生活區的採訪本來是“分工給田建之同志的,因為種種原因沒有全部完成,只好由我和胥志成同志來做”。這樣說既給了田建之一個回應,又在某種意義上為自己做了開脫,那就是忙中容易出錯。至於幾個女工在草地上跳舞的那張照片,袁也承認“這和實際生活是有距離的”。但對這樣的照片,袁又認為“組織拍攝一些材料——在可能和合理的情況下是可以的,但這不是簡單的組織工作,而要縝密地考慮周到,要細緻和耐心地做好一切”。
雖然雙方的陳述都很詳盡,並都以當事人的身份出現,但事情並沒有到此為止。這只是接下來幾個月中“難解難分”爭論的開端,當然波及的範圍也更加廣泛,分社的許多人也加入到討論中來了。
袁的“危機公關”應答沒有促成這場風波很快結束,但在接下來的討論中,三張照片卻淡出了公眾的視野。
埋下了伏筆
1956年、1957兩年間,有關“組織加工”與“擺佈”問題的爭論中,哪怕是最激烈的反對者,也大體認定應當允許“正確的組織加工方法”、“儘可能地不用或少用‘組織加工’”(蔣齊生語)。正是對“袁苓同志在第一汽車製造廠拍攝的三張圖片”使用“揭發”一詞的樹喤,對什麼是“正確的組織加工方法”做了界定。
那就是,在發現某些有意義的生活題材時,事前與主管部門、被拍攝物件聯絡好,求得他們在拍攝時的合作。事前不知道情況,在現場也可以與主管部門或被攝物件聯絡,爭取合作。對那些妨礙主題的東西可以避開,也可以人為去掉,目的是把真實的形象納入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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