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部分(2 / 4)

小說:我的藝術人生:天唱 作者:淋雨

能允許的。

這兩年一直想把自己特喜歡的一首四川民歌《大河流水》改出來,試了好多次了,但還是不滿意,還要“攻”。

我還特別想重編重唱一些和軍隊生活有關的老歌,這些歌現在的人已經寫不出來了,包括《十八歲》、《打靶歸來》、《再見吧,媽媽》等等。在感情上我和這類歌似乎特別對路,此外和重新編唱《懷念戰友》大獲成功或許也有關係。前兩年在上海唱這首歌,於洋、張瑞芳等老藝術家聽後都哭了。

當然也有難度。現在的歌都必須有難度,包括技巧的難度。真被難住的時候,就不免有點懷念當初寫《蒙古人》的狀態。有人說這首歌不是寫出來的,是從心裡流出來的……不管怎麼說吧,那時的心態是多麼簡單,沒有更多的考慮,也沒指望靠這首歌出名,抱著個吉它,可以說完全是在玩,玩著玩著就成了。

但有時我也會反躬自問:假如《蒙古人》寫在今天,還會是那個樣子,還會有那麼多人喜歡嗎?

所謂“此一時彼一時”。所謂“無知才能無畏”。一句話,現在的我已經回不去,也不可能回去了。你知道的多了,視野寬了,要求高了,就“畏”了。畏了就難了。問題是你又不能假裝不知道,那是駝鳥,不是人。

可難歸難,我還是覺得有意思。因為這是我自己的選擇。因為難度是對真誠的一種考驗。

考驗都是慢的。那就慢慢來吧。

身份一:歌聲裡的馬頭琴

混跡歌壇時間長了,就有一個身分確認問題。

一位評論家稱我是“唱蒙古歌的中國歌唱家”。他這個定位定得好。好就好在他這話不是面對外國人,而是面對國內觀眾說的。

我79年離開內蒙,到現在已二十六個年頭了,到北京馬上也二十年了。我的漢話說得夠溜;我唱漢語歌,粗枝大葉地一耳朵聽過去,和漢族歌手似乎也沒有什麼區別。不過,如果你聽得仔細,特別是聽我唱慢歌的話,就能聽出我的“蒙古味”。我曾經唱過張千一的《血色童心》,那整個兒是一首前蘇聯風格的歌曲,但我唱完後,他們也都說有“蒙古味”。當然總體上也還說得過去,畢竟情擺在那兒。

所謂“蒙古味”,主要是指那種顫音造成的韻致。這是我的民族和她源遠流長的文化對我的賦予,對我來說是天生的,想丟都丟不掉、也永遠不會丟掉的。

其實其他民族,比如朝鮮族、新疆維吾爾族的歌也都明顯用顫音,只是不像我們的那樣慢而密集。他們有時用得非常獨特,想模仿都模仿不了。他們的歌手唱漢語歌也可以唱得非常棒,但同樣能聽出明顯的“朝鮮味”、“維族味”,特別是後者,往往特別強烈。

“蒙古味”雖不足以說明我的藝術個性,卻是我個性的有機組成部分,並且是最核心、最堅硬的一部分。有的蒙古族歌手到北京來打天下的時間比我短得多,但在他(她)們的歌聲裡已經聽不出什麼“蒙古味”了。也許在他(她)們看來,“蒙古味”是一種土氣、落後的東西,只有儘快克服掉,才能跟上城市時代的步伐和節奏。假如真是這樣,那我將自甘落後和土氣。我珍惜我的“蒙古味”。

但是另一方面,如果是蒙古人聽我唱蒙古歌,他們會認為我唱的根本就不是傳統的蒙古歌。當然他們沒有說我有“漢族味”,更沒有指斥我“反傳統”;他們只是用眼神來表達他們內心的某種疑惑,然後很快放下,以便更加熱情地接納我這個草原的兒子。

他們感到疑惑是對的。因為那位評論家的話還沒有完。下面的一句是:“但他不是那種揹著馬頭琴在草原上走來走去的民間藝人。”

實際上我是把馬頭琴放在了心裡。另一位評論家正是這樣感受的。他說:不管騰格爾唱的是什麼,也不管他怎麼唱,我們都能從他的歌聲裡聽到一把馬頭琴。

兩位評論家都是我的知音。他們都既肯定了那種我從草原大地繼承下來的東西,又充分注意到了我和傳統蒙古歌手的區別。說得誇張一點:我既忠實於自己的天性和本色,又綜合了足夠多的其他元素,從而鍛煉出一種獨特的個人風格。這種風格既承續了,同時又改變了、發展了蒙古民族的歌唱傳統。

我不能說我從一開始就非常自覺地追求這種個人風格,就像我不能確定我現在的風格就不會再有變化。風格的形成本身就是變化的結果,並且從不自覺到自覺有一個過程,其中有許多不經意的、偶然的因素。但我確實可以說,我是融合得比較好的:民歌的元素、美聲的元素、搖滾的元素,還有地方戲曲的元素,例如山西梆子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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