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1部分(2 / 4)

話方言對付,聽得吳蓀菖怒火漸起,恨不得將他發落一頓。

將這老吏趕走之後,吳蓀菖怒氣微消,突然聽到門外有人拉扯,當即喝道:“誰在外面!不懂規矩麼!”

門簾分開,卻是魯瑋、楊祥兩人。正是與吳蓀菖一道來的兩個會計學生,他們一同擠進門來,卻還拉了個蓄著老鼠須的皂隸。

“何事?”吳蓀菖見了魯瑋、楊祥兩人,按捺下氣憤,出言問道。

“將你之前說的,原封不動說與三老爺聽。”魯瑋在那皂隸身後推了一把。

那皂隸怯生生上前,給吳蓀菖見禮,道:“三老爺,小人也是聽來的傳聞……”

“說。”吳蓀菖沒來由心中一緊。

“說是大老爺與二老爺要發落您呢。”

吳蓀菖眉頭一皺:“我到任不過兩三日,所領公務尚不到程文之日,他們如何發落我!”

“是三老爺的宿處……”(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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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二六 旌旗十萬斬閻羅(十二)

大明律對官吏的控制已經到了無微不至的地步。為了防止官吏與外界溝通,徇私枉法,在律文中規定所有縣衙官吏都得住在衙門裡面,不得擅自出衙。但凡敢住街市民房者,杖八十。

法律對於各級別所住的屋舍數量也有規定:知縣十間,縣丞八間,主薄七間,管馬主薄七間,典史六間,吏舍四十間。後來隨著各縣吏員漸多,屋舍又會損壞,所以根本住不下這麼許多人。從萬曆年間,官吏不住衙門已經漸成風氣。

實際上,官吏若要徇私枉法,就算是被關在牢裡也擋不住,所以皇太子對這條規矩並不甚看重,在地方官吏職能手冊中也沒有要求。然而這條律文的確是有效的法律,而且照朱元璋說的:萬世不易。

吳蓀菖到底不是官吏世家出身,否則早就有家中前輩指點他了。此刻聽說上官要用這條來整治他,氣得手腳發涼,差點癱倒。

笞杖之刑是最神奇的刑罰,有的人捱了百十下,皮開肉綻,慘不忍睹,回家就能下地飛跑;有的人只吃了兩下,不見皮破出血,卻“體弱不堪”竟被打死了。

以現在崑山縣的態度,吳蓀菖真不敢硬吃這“八十杖”。

“你所言可是真的!”吳蓀菖喝問道。

那皂隸苦著臉道:“不敢欺瞞三老爺。”

“他吃了我們的酒,若是傳出去也會被其他人排擠。”魯瑋低聲道:“吳大哥,此事還要你拿主意。”

原來這皂隸最是貪杯,魯瑋和楊祥不甘於被排擠事外,故而投其所好,用酒水引他。誰知他喝得多了,竟不小心說漏了嘴。將大老爺和二老爺的計劃告知了楊祥魯瑋。這也是崑山縣衙上下一心,所以事不機密,沒成想竟被人洩露出來。

吳蓀菖見他們兩個小年輕竟然知道尋個突破口,也是可造之材,當即有了三分底氣,道:“此事要破解不難。我等只要搬回衙裡住,他們總不能翻舊賬。你先出去吧,不要與旁人說。”

那皂隸如蒙大赦,連忙跑了。

吳蓀菖探頭外面看了看,關了門,壓低聲音道:“只是日後卻未必不會再被人算計。”

“正是。”魯瑋沉聲道:“他們故意不給咱們安排宿處,原來打的是這般注意!”

“吳大哥,日後怎麼辦,也得靠您拿個條陳。”楊祥道:“我與魯瑋商議著去找上官說說。但又怕如此一來,反顯得我等不會做事了。”

“正是這個道理。”吳蓀菖其實也想去找上官,但被楊祥說在前頭,自然不敢再說出來。他沉吟片刻,道:“你二人這幾天沒事做吧?”

“他們什麼都不讓我二人看。”魯瑋氣道:“我二人說是分來照磨所,卻連賬簿都沒見過一眼。”

吳蓀菖在屋中踱步,幾個來回之後,終於道:“有了!”

“大哥請說!”兩人同時眼中一亮。

“咱們雖然看不到賬簿。但你們猜猜,濟留倉裡缺不缺糧?”吳蓀菖問道。

從太祖時候起。各縣設立濟留倉,最初的目的是賑災防荒,所以各縣要在東南西北四鄉設立四座,儲備足夠兩年開支的糧食。成祖時一度要求將倉庫移入縣內,後來不了了之。現在這個世道嘛,哪個縣能有兩年儲備糧?就算是湖廣產糧之地。濟留倉裡的存糧也多半被官員轉賣、侵吞了。

“他不仁,我不義。”吳蓀菖道:“索性將這揭露出去,鬧得聲勢越大越好。咱們是北來官,有皇太子殿下背後撐腰還怕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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