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部分(3 / 4)

了課馬上給我滾回來,不準玩什麼社團,聽到沒!〃

我在母親大罵聲中像逃難一樣地奪門而出。學校離我家很遠,但經濟不允許我坐電車這種奢侈品,所以我必須提早一小時徒步上學,還常常因為天候不佳而遲到。

這個世界對我而言,或許對所有人類而言,從來就沒有公平的存在。

〃Teresa,我的午餐就麻煩你羅!咖哩麵包兩個。〃

〃啊,我的也是,我把我們要的東西都寫在清單上了,不要弄錯了。〃

〃動作快一點啊,不要說我們欺負你喔!是你自願的嘛。〃

我那區域的高中是男女合班制,每一到中午,我桌上便堆滿了福利社採購清單。這是不知何時形成的習俗,通常習俗都帶點暴力的成分,但是指使我的那群女孩子,總會留下幾十塊錢零錢,讓我順道買午餐。為了省下那些錢,我的確算是自願跑腿。

〃對了,胖子,我昨天在R街看見你媽耶。〃

R街是T市的風化區,母親在那裡打工已久,雖然我從不知她在做些什麼。

〃咦。。。。。。我媽。。。。。。?〃

〃濃妝豔抹的,好妖豔喔。喂,Teresa,你怎麼也不學學你媽,至少說不定可以吸引一些男人喔?〃說話的人是Iriss,用軍隊的話來說,應該算是那群女生的領袖吧。

我沉默不語,結果她們反倒圍了過來。〃對啊,我們來打個賭,讓Teresa扮成她媽那樣,去和男生告白,看會不會成功如何?〃

〃好主意耶!〃

〃喂,Teresa,你會做吧?你不會讓大家失望吧?〃Iriss興致勃勃地側頭問我。

〃。。。。。。麻煩不要擋路。〃

我因為腦子不好,所以講話也總是很慢。我還來不及回答Iriss,就聽到後面傳來冷冷的嗓音,我們才回過頭,那個人已經默默穿過人叢,走到角落的位置上坐了下來。

我睜大眼睛,Iriss等人也都倒抽了一口氣。這個人會出現在班級上,實在是很稀有的一件事,他是班上成績最好的男生,名字好像叫做John,我記不太起來,因為他一年到頭幾乎不曾出席,如果一年級的最低出席日數是兩百天,那他決不會來兩百零一天。

但是大部分的人,特別是女同學,都不會找他麻煩。我想應該是外型的緣故,在我貧乏的生活圈中,從來沒看過像John這樣的人,他的身材纖細、面板白皙,總是戴著一副銀框眼鏡,即使來了學校,也不參與任何團體活動,總是一個人拿著神秘的原文書坐在角落。那時我覺得,如果童話裡的王子真的存在,大概就是像他那樣子吧!

我和John的第一次交集,就在這樣短短一句話中結束了。

〃他為什麼都不來上課啊?該不會是在外面兼差吧?〃

從那次之後,我無意間便常注意與John相關的訊息,他給人的神秘感,也讓他經常成為班上討論的物件。特別是那些滿腦子告白交往的高中女生。

〃兼差,做牛郎嗎?〃

〃哎喲,我又沒那麼說,不過他真的很神秘耶。我上次想跟他說話,他連理都不理我,竟然說什麼:'我現在很忙,如果沒要緊的事請別打擾我',什麼態度嘛!〃

〃就是這樣才帥啊!喂喂,聽說上次高年級的校花跟他告白喔。〃

〃喔喔,我知道這件事!聽說王子大人拒絕她之後,還親自拿著情書到她班上,把情書還給她,還說:'不要丟掉,翻過來背面還可以寫筆記,下次記得用再生紙。'〃

〃噗,這什麼怪人啊!對了,上次二年級相撲社的社長也跟他告白呢!〃

〃真的?他不是學長嗎?那John怎麼說?〃

〃他看到王子大人就馬上撲過去,好像想強吻他,結果John閃了一下,他就撞到牆昏過去了。John還皺著眉頭,一副搞不清楚怎麼回事的樣子。。。。。。〃

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我開始養成作筆記的習慣,把聽到、看到有關John的一切,都寫在觀察日記上。雖然這麼做,好像有點病態,但在嚴苛的生活現實下,這也是我這個小人物所僅能擁有的小小樂趣了。

第二次的交集是在高一下學期。我提著Iriss等人的書包,像只笨拙的大象般跌跌撞撞趕回家顧店,因為她們放學後要和別校男生去唱KTV,覺得帶書包很蠢,所以就要我先把書包帶回家放。我一個人拿著六個大書包,經過家門前的河堤時還跌了一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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