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2部分(1 / 4)

小說:女主三國 作者:莫莫言

“張永道:‘你們爭執數年,沈章始終不服。到底誰多誰少,難道叫我來給你們兩家一一查點?現在我下命令,哥哥的一家人,全部到弟弟家裡去住;弟弟的一家人,全部到哥哥家裡去住。立即對換。從此時起,哥哥的財產全部是弟弟的,弟弟的財產全部是哥哥的。雙方家人誰也不許到對家去。哥哥既說兩家財產完全相等,那麼對換並不吃虧。弟弟說本來分得不公平,這樣總公平了罷?’”

“智斷。這張永原本機智過人。”太后稱讚之後,又道:“不過,這個案子,尚不足以說明張永的為人。”

葛清苑伏地拜道:“請太后責罰。”

“適才所說的案子,值得倡導百官。愛卿時常宣之於口,本職責所在。卿本無罪,責罰什麼?”太后道:“下面,還請葛愛卿說說那些不方便提倡的事情。”

“遵旨。”葛清苑站起身來,重新說道:“據文書記載,張永在杭州審案時,有個青年和姐夫打官司爭產業。那姐夫呈上岳父的遺囑,說:‘岳父逝世時,我小舅子還只三歲。岳父命我打理財產。遺囑上寫明,等小舅子成人後分家產,我得七成,小舅子得三成。遺囑上寫得明明白白。又寫小舅子將來如果不服,可呈官公斷。’說著呈上岳父的遺囑。張永看後大為驚歎,叫人取酒澆在地下祭他岳父,連贊:‘聰明,聰明。’轉向那人道:‘你岳父真是明智。他死時兒子只有三歲,託你照料。如果遺囑不寫明分財產的辦法,又或者寫明將來你得三成,他得七成,這小孩子只怕早給你害死了,哪裡還能長成?’當下判家產七成歸子,三成歸婿。”

太后點頭道:“我泱泱中華,素有傳子不傳婿的習俗。但婿孝子不孝也屢見不鮮。此案推翻證據,只憑對死者心意的揣測下判,著實大膽。有些像張永了。”

葛清苑得到嘉許,挺直了腰板,又道:“有一件事,不見記載,微臣也只是聽說。不知當講不當講?”

“但說無妨。”太后道。

葛清苑道:“微臣聽說張永在河南做官的時候,一次有個小吏冒犯了他,張永罰他戴枷示眾。那小吏十分囂張,聲稱:‘有種你殺我頭。你若是沒種,我這枷就戴一輩子,永遠不除下來。’張永大怒,即刻便斬了他的頭。”

太后唏噓了一下,道:“這等事,只有張永能做,定是真的。”

皇帝忽然開口說道:“依寡人看來,既是罰小吏戴枷,必然不夠死罪。只憑口出不遜就取人性命,這張永未免有些過分。”又道:“若是寡人遇此情形,當順水推舟,就讓那個小吏戴著枷,天長日久的且看他自己是否除下。”

太后讚道:“皇兒有此見識,著實難得。”

群臣轟然道:“太后訓導有方,皇上英明神武,實乃萬民之福也。”

戶部尚書趙安國乘興說道:“啟稟太后,微臣聽說過張永還沒做官之前的一件事情。當時有個小官虧空公款,受到惡僕挾制。那惡僕說,若不將長女相嫁,便要去出首告發。小官閤家無計可施,深夜聚哭。正好讓張永聽到了哭聲,拍門相詢,那小官只說無事。問之再三,方以實情相告。張永次日便將那惡僕誘到山谷之中殺了,然後告知小官,說僕人不再回來,並告誡他以後再不可貪汙犯法。”

第二卷 第579章 重會歡宴

第579章 重會歡宴

刑部尚書嚴永福道:“啟稟太后。微臣認為張永此事不妥。就事而論,這張永雖無大錯,然懲惡鋤奸之舉,只能由官府出面。張永此舉,實有越俎代庖之嫌。”

太師羅忠信亦道:“啟稟太后,這張永想必認為官府互相推諉,辦事拖沓,又有貪贓枉法者,製造冤獄,故以正義自居,實乃江湖草莽之作為。”

“行了。”太后止住眾人後,又道:“下面,請宰相說一說張永入川的經過。”

宰相丘政原起身拱手道:“臣遵旨。”然後,似乎一邊回憶,一邊說道:“子虛六年,四川大旱。時有彭縣縣令齊元辰挪用救災糧款,中飽私囊。災民不堪忍受,擁王小菠為首,起而作亂。

“王小菠帶領災民,殺公差,搶官糧。不日便攻破縣城,殺了齊元辰。

“這齊元辰平時貪求無厭,剝削到的金錢極多。造反的百姓將他的肚子剖開來,塞滿了金錢,人心大快。

“後來王小菠被官兵所殺,事態稍有平息。誰知又出了個李舜。

“這個李舜,通曉三韜六略。他收編了王小菠的餘孽,又乘勢招兵買馬,攻掠州縣,盛極一時。

“川軍與之數番交戰,屢戰屢敗。朝庭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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