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犯人的名單。不會吧!難道我們今天是要去看犯人行刑吧,額,很殘忍好不好,野蠻民族”更加野蠻的冷酷、殘忍與道德的墮落,很無語
不過我到是很好奇,那行刑用刑具是怎樣的,聽說這時的刑具是當權者親手為他的政敵設計的,至於那個殺人我到不是怎麼感興趣。
就在我疑惑的時候,基督山跟阿貝爾三人談起各種刑法,開始我還忍得住,可是我越聽喉嚨裡就開始冒出酸氣,終於在他們講到羅馬人最常用的是馬拉的戰車來分屍,但是該刑執行起來也並非想象中那麼輕而易舉,人並非像紙那般容易扯碎。16世紀的法國作家米什萊在《法國史》一書中寫道:“騎在鞭打著馬匹,並瘋狂地緊拽繫有四肢的繩索。儘管先前劊子手已用鉗子扯裂了犯人腿上的皮肉,並將雙臂拉得皮開肉綻,但肌肉依然能夠承受住這麼強勁的拉力。無奈的劊子手只好拿來一把大的剁肉刀,割去了一塊塊他認為對執刑有阻礙的肉。這樣,馬才終於拉斷了四肢……還活著的軀幹落在地上。”
還有記載表明,有時行刑的馬匹都已累得口吐白沫倒下,但犯人的四肢依然連在軀幹上,弄得劊子手,犯人,觀眾都十分不耐煩。所以在執行磔刑時,劊子手要動十分心思,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