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部分(4 / 4)

連續不斷地舉報了14年。14年舉報遇到的阻力和艱難困苦使我代價沉重,身心疲憊,54歲就華髮早生……

舉報的代價的確是沉重的——為列印和寄發材料等,他已花費約4。8萬元,還欠下2萬多元的外債,最艱難時;他不得不在郵局賒帳甚至以賣血維持舉報的開支。他的行為同時也使他喪失了升職的機會,4年前,他是全市唯一有34年工齡而仍是一般科員的“平頭”。目前,38年工齡的他,每月工資僅僅870元。

這一切,他完全無怨無悔,對 “事業” 的認定和投入使他將個人的恩怨得失置之度外,毫不吝惜地在舉報上傾注自己的精力與財力。但在他靈魂深處,卻有一塊令他良心不得安寧的領地——那是他對墳墓裡母親永遠的疚愧——老人臨終前,他仍在忙著舉報的事。李萬明說,母親去世後,我在睡夢中常聽到她老人家怨罵我是不孝之子。

日子在李萬明的記憶中留下的也不完全都是沉重和抑鬱,他的舉報曾不斷被有關領導和媒體關注,並一次次在關中大地乃至全國引起軒然大波。上世紀80年代至今,每過一兩年,他的事或因他“生出的事”都會見諸報端,國務院、中紀委、監察部、水利部以及陝西省的領導,都曾對他的舉報信作過批示,有關他的“問題”還曾被提到陝西省委的常委會上研究討論。

渭南市委、市府,尤其是原市移民辦的一些領導對李萬明這盞“不省油的燈”更是頗多微詞,同時也頭疼不已。當了17年渭南市移民辦主任,如今已退休在家養病的鄭博接受採訪時首先對記者介紹的是:李萬明這人自私,愛告狀。說這幾個字時的語氣使人明顯地感覺到了眼前這位老者昔日的怨氣仍未消退。在一份長達12頁的材料中,官員們以組織的名義對李萬明的舉報作了這樣的結論:他片面理解《憲法》和《黨章》所賦予公民的自由權利和黨員的民主權利,只講自由,不講紀律,只要民主,不要集中,只要組織照顧,不要組織紀律。市政府甚至以檔案的形式宣洩著官員們壓抑已久的惱怒和憤恨:“李萬明在舉報中的一些提法完全是別有用心的,他以移民款不能亂用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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