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部分(3 / 4)

小說:文物販子在唐朝 作者:炒作

《因果報》,創刊倒是比較早地。這刊物的名字頗有意思,“報”字既有報道之意。又含因果報應之意。乃是佛門創立的一份期刊,專門對信徒宣傳佛門宗旨。人們叫順了嘴。皆稱之為“報紙”。

報紙”之名由此而來,後來者多有仿效其意,將所辦刊物亦稱為某某報紙的。

因為盧鴻的這兩出戏曲太過火爆,那方外之人,僧道尼等,也多有觀看地。結果許多青年僧尼,因此愛慕俗世情緣,居然紛紛還俗,使得寺廟一下子都冷清了不少。更因盧鴻本來對佛門就不是很客氣,導致《因果報》對盧鴻大是不滿,攻擊得更是格外賣力。

《古風》和《因果報》地評論自然惹得眾多戲迷不滿。但按照大唐有關法令規定,二家刊物並沒有違法之處。因此眾多戲迷紛紛依託其他刊物投稿建言,對反對意見給予批駁。一時之間,硝煙迷漫,爭得天昏地暗。

現在只長安城中,各類期刊報紙怕不有十幾種。每天為了各種新聞訊息出臺評論,互相攻擊辯論,搞得不亦樂乎。前時經辯的風氣,在此又發揮了新地作用,一大批善於批評的專職文人大出風頭,開始嶄露頭角,成了職業的撰稿人。

就算是各大書院的學刊,也對戲曲等時下的潮流現象有所涉及。但學刊與報紙等有一個明顯的區別便是本身並不持觀點,同一學刊中的文章分別由不同的作者完成,而作者的觀點往往並不一致。甚至有時候,一本學刊中數位名儒觀點都有衝突。在士林看來,學刊這種超然、公正的立場才是真正的出版界的代表。

當然,要說到銷量,學刊是拍馬也追不上各類期刊報紙的。

對這種現象,朝廷上頗有爭論。有相當部分官員認為現在這種狀況不利於朝廷一統,似應加以約束。但以馬周、房玄齡為首的主要文官集團卻對此現象頗為支援,甚至馬周都已經建議在御史臺專門建立機構,收集報紙中民眾的一些對時政、對朝廷的看法與觀點,以為對官吏的監督之用。事實上,前不久時便有因為報紙爆料某地某某官員為了討好鶯娘,不惜揮金如土獻禮被拒的訊息後,御史臺由此還揪出了幾起案子。各類地方官吏不法行為,也多有因報紙刊登而曝光的。馬周在奏摺中寫道:“防民之口,甚於防川。報紙大行,何需謗木。則地方官員,但有汙行劣跡,必以此大白於天下,再不得塞眾人悠悠之口矣。民情之暢達,自古以來無過於此者。”

當然在大多數官員心目中,對期刊報紙的重視程度並不高,在他們看來,這些刊物的娛樂意義,遠遠高於政治意義。

李世民對於這方面的敏感程度,顯然要高於大臣們。在各家刊物開始出版以來,李世民就一直關注其進展。據說在有關人員的進言下,李世民頗有意朝廷也出版一份類似的刊物,但又一直未定下章程來。雖然國子監有一份《國風》,算是官辦。但那也是一種學刊的性質,並非朝廷的口舌。最後,還是在長孫無忌的力倡下,大唐的第一份官方報紙終於出版了,其名字非常直接地稱做《官報》,內容主要是朝廷的相關政策、新聞與評論觀點,而其主管者,正是太子李治。

官報主管確定過程中,頗多周折。雖然表面看來只不過是個閒差事,但很是有幾方面爭取這一職位。據說吳王李恪為此花了大力氣,甚至多次入宮向李世民面陳。但是最終長孫無忌的勸說發揮了決定作用,李治成了官報的主管。而以太子出任此職,也成了日後大唐乃至後世的定例。

在此事決定之後,李治第一時間來拜會了盧鴻。

“父皇定要將此事交付於我,舅舅也要我定須將此事擔起來。只是如何著手,本王實在是一籌莫展。”李治向盧鴻訴苦道。

“太子可知為何聖上與長孫大人,都這般看重報紙之事?”

“父皇道,報紙雖然初見端倪,但日後發展不可限量,當為朝廷之喉舌,民情之鑼鼓。若得法時,貪官不能弊人耳目,汙吏不能掩人視聽,是上命下派,下情上達之最佳途徑。”

“不錯,正是如此,”盧鴻點頭,心中暗暗佩服,雖然李世民等看得還略微簡單一些,但這些見識,已然是了不得了。“既然已然明瞭其中關鍵,太子殿下還有何疑問?”

李治苦惱地道:“若是民報,自然容易辦得。只是本王所辦卻是官報。既為官報,還如何體現民情?若只發布朝廷命令,各家報紙均已做到,何須再多一家官報?”

盧鴻道:“太子殿下所苦惱的,便是官報的立場。其實若想明此節,亦是簡單。既為大唐官報,則官報立場,全在大唐利益。”

“利益?”李治一時有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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