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合法。她點名要了辦案能力很差,身體強壯的小夥子牛大樂。大家笑牛大樂有豔福。
散會後她安排助手去林業站借一把大手鋸。牛大樂瞪大眼睛望望她,表示不理解。她向他擠下一隻眼,像打飛眼,要他照辦。第二天她開車直奔一片樹林的現場,到一株大柳樹跟前,在離地面半米高處手拍了拍樹身說“放倒”。牛大樂因被她選中一起辦案而陶醉在幸福中,讓幹什麼都十分樂意。現在讓他鋸樹,認為她果真是在拿辦案開他的心。她辦事十分認真,看他為難,便說他如果不願意可以回去,她自己鋸。大樂心一橫:和這樣的姑娘在一起比干什麼都快樂,過一段神仙日子,就是讓死也值得。他脫去外褂,甩開膀子鋸了起來。樹直經有九十厘米,用一個半小時,把樹鋸得搖搖晃晃。她到他跟前,叫他小心,兩人一齊推樹。樹嘎然一聲倒下,她直奔樹根前,彷彿是在她的小庫房裡取物一般,從樹根洞裡取出了一塊半截磚。她拿在手裡看,磚的一個角上佈滿血跡,粘著十來根頭髮,一雙40碼無牌號假革皮鞋,左腳鞋子粘著泥草。牛大樂愣了,張口結舌。還沒等他說話,她要他把樹上那個鳥窩取下來。鳥窩在樹的第一層分枝之間,鳥窩下是個樹洞。經鑑定:磚上的血是死者的血,頭髮是死者的頭髮,磚上的青苔上有哈爾山的指印,鞋是哈爾山的鞋,泥是地上坑裡的泥,鞋型與當時現場泥中留下的特徵一致。
她用三個小時破了兩級公安局一年半未破的大案,轟動效應可想而知。審訊時哈爾山問她怎麼知道磚頭和鞋子在樹洞裡?她說她敲了樹身是空的,抬頭看樹上的鳥窩,是個烏鴉窩。在鬧區烏鴉不在低處壘窩,肯定是他放的。她問為什麼不否認自己殺人呢?那樣誰也不會追查到他。哈爾山說真主不讓他說假話,法律規定,沒有證據,只有口供判不了他,他承認殺了人,既對得起真主,又對得起法律。令哈爾山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解真如何從烏鴉窩就看出來樹是空的,知道他把磚頭和鞋子放進去了。她說她上樹上看了。他不由得說閨女有本事,還能上樹。她問在下了樹以後他是不是光著腳丫子在草上走?把高處的老鴉窩取下來放在洞口的?他說是的,為取老鴉窩差一點從樹上摔下來;其實摔下來就好了,就不麻煩公安局了。他勸解真,人樣兒長那麼好,今後別上樹了。
再審開庭是金大雨作辯護人,他也只能從被告人認罪態度好的角度提出從輕的意見。現在他想起來感到有些幽默,他問她有什麼事,說吧。她說還想聽一遍剛才的那首詞。他滿足了她的要求。帶著抑揚頓挫的韻律,搖頭晃腦的吟誦。吟罷,他嘆了口氣,兩人都陷入沉思。她問啥時間寫的。他說一九七六年四月六號。她說是在丘爾丘特。他問他怎麼知道的?
她抿嘴一笑說不告訴他,等他啥時間帶她去那裡玩一玩再告訴他。她把下巴放在他肩上,扯著他耳朵問他知道她為什麼來找他?找得她好苦。他懇求她別靠那麼近。她問他為什麼復婚?那麼不解人意!他諷刺她,不解誰的意了?她湊得更近說“我呀”!他吃驚地說和她有什麼意不解的!她說當然,又問他,幾年前他寫的那篇推理小說是不是有生活原型?他問她又發現了老鴉窩?她問是不是和巴布魯什卡有關?他說她有話就說,今天來找他絕不是為打架,叫一聲大哥。她說那是其中之一。聽了關於他的傳奇,早就想和他打架;在電影院門口見了他的身手,前兩手只是一般,就是快些,猛些,勁大。
他說三分技巧,七分氣力。她說那就是打不過他的原因。第三下她沒有看清,心裡猜想著他可能施展的路子,但那小夥子至少有八十公斤體重,摔出五米遠,肯定還有特殊的路子。剛才聽說三十二公里那裡昨天快黑時打架了,說一個人打了十七、八個人,她問了市局,說他剛交了個報案材料。他剛走,七、八個人去市局告他。她產生了好奇,就想把他抓去。看看他是否像人們傳說的那樣。她是真心來討教的,打了一架,認了個大哥,她懇求他:“那麼你就要為我出幾口氣。”
他斜看她一眼,帶著十分的不相信問:“還有人敢給你氣受?”
“山外有山,天外有天,人們對我冷嘲熱諷,包括你。我可不是遊戲人間,凡事要無愧於人,無愧於心,我看空下鄉不是殺人犯,那是個錯案。”
他問被告人和她有瓜葛?她說沒有,只是他與她有瓜葛,才請他為被告辯護,作無罪辯護,只有他才可以救他。
他說:“這就強人所難了,案子我沒有接觸,下這個結論為時尚早吧。你剛才說什麼?我和你有什麼瓜葛?”
“在我上小學的時候,爸爸就向我講過烤熊掌吃的故事